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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一飞: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原则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日前在《中国金融》上撰文指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金融标准化工作要勇毅前行、久久为功,持之以恒推进金融标准为民利企走深走实,奋力谱写金融标准化发展新篇章。

  “坚持依法合规,推进金融标准化规范发展。”范一飞表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根据国家标准化有关规章制度,健全由人民银行统筹金融领域标准制定、发布、实施及管理的工作机制,推进金融标准化工作依法合规开展。确保金融领域标准建设符合国家标准化发展总体布局,做好标准与重大金融政策衔接配套,持续优化金融标准供给结构,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规范金融团体标准有序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体系,推动各类标准协同发展。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原则,按照金融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必须由金融管理部门或持牌金融机构牵头制定的有关要求,确保标准建设符合金融业发展实际需要。进一步规范金融标准实施应用,探索开展标准验证,提高标准研制科学性和适用性,不断提升金融标准化规范发展水平。

  范一飞还提出,坚持统筹协调,推动标准体系向金融全域拓展。全面落实《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持续构建更加科学适用、结构合理、开放兼容、国际接轨的金融标准体系。

  具体而言,范一飞表示,一是辅助金融管理。加快研制金融业综合统计、风险监测预警、交易报告等标准,推动金融科技伦理、监管数据、消费者保护等标准建设,持续完善金融信息技术创新标准体系。二是服务金融市场体系构建。推进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结算、征信链、信用评级等金融基础设施业务标准制定,研究构建资本市场数据标准体系,完善人身财产保险和科技保险标准。三是支撑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加快绿色债券信用评级、绿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等标准供给,推动国内外绿色金融标准趋同。四是引领金融数字生态建设。增强物联网技术、信息系统开源、分布式数据库、分布式账本、数据中心智能运维等金融科技和信息基础设施标准供给,强化金融网络安全标准防护,加快金融业信息化核心技术安全可控标准建设,稳妥推进法定数字货币标准研制。五是加强标准体系国际适用性。持续开展重点领域金融标准比对分析,积极转化应用信息交换、数据编码、交易报告、证券金融工具等先进适用国际标准,提升我国金融标准体系的国际协同性。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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