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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最新发布!出入境人员核酸检测信息申报有重要变化

  据微信公众号“海关发布”,根据口岸疫情防控形势,海关总署将于8月31日零时启用第九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

  届时,各互联网申报渠道,例如健康申明卡微信小程序申报、互联网网页申报、掌上海关APP同步启用新版申报功能。

  第九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有哪些需要关注的重点?

  取消核酸检测信息申报要求

  据海关发布,第九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内容更优化:

  1.取消了对出入境人员核酸检测信息、既往感染情况、疫苗接种日期的申报要求

  2.对以往出入境人员容易产生疑问的项目进行了完善或调整,更利于出入境人员理解和填写。

  3.增加了在线确定《采样知情同意书》的功能,更加方便进出境旅客简化现场检疫流程,共同做好口岸一线卫生检疫工作,保护好身后祖国和人民的健康安全。

  据了解,2020年1月25日,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重新启动出入境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制度的公告》(2020年第16号),在全国口岸重新启动出入境人员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进行健康申报的制度。

  “海关发布”介绍:目前出入境健康申报的填报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电子申报,入境旅客可以在值机时、登机前、落地后等时段通过扫描或下载“中国海关旅客指尖服务”微信小程序和APP进行线上健康申报;

  另一种是纸质申报,旅客可以在机上或旅检通道领取纸质健康申明卡填报。

  为节省出入境时的通关时间,海关建议旅客通过微信小程序中“海关旅客指尖服务”、互联网网页、掌上海关APP等,在通关前24小时内向海关申报,过关时向海关出示即可。

  提前准备好海关码可以更好的提高入关效率,节省滞留在入境口岸的等待时间,也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接触。

  海关提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除强调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行政执法工作外,还明确了刑法第332条规定的“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其中就包括,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或者伪造、涂改检疫单、证等方式伪造情节等。

  上个月曾优化入境人员采样检测工作

  此前,7月8日,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副司长李政良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将原对入境人员“双采双检”的采样检测要求优化为仅口咽拭子“单采单检”,即:对入境人员采样时,采用1根口咽拭子,单管采集上呼吸道标本,不再采用鼻咽拭子;取消入境人员涉新冠血液样本检测要求。

  对部分疫情传播风险较低的货运航空器,取消登临检疫布控;对进口非冷链物品,按照被污染风险,分级分类采取预防性消毒或放行措施;对卫生检疫、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等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由“14+7+7”或“N+7+7”封闭管理统一调整为“N+7”,即N天在岗集中封闭管理、7天离岗集中医学观察。

  针对新版防控方案将入境人员解除隔离核酸检测的“双采双检”要求优化为仅口咽拭子“单采单检”,此举是否会造成漏检风险的问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学首席专家董小平10日表示,这一调整是根据两年多来新冠疫情防控的具体实践所产生的大量科学数据做出的。

  他指出,鼻咽拭子采集时,对于采集者的技术要求比较高,因此有一定难度,同时被检测者如果有鼻腔疾病或者是外伤,也不适合进行鼻咽拭子检测。所以根据具体实践的结果,新版防控方案认为只要口咽拭子采集操作规范,造成漏检风险是极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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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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