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分拆宁波远洋主板上市过会 或成为港航企业首例“A拆A”
9月2日,宁波港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洋”)沪市主板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这意味着宁波港分拆宁波远洋上市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宁波远洋有望成为国内港航企业中第一家“A拆A”上市公司。
资料显示,宁波港(除宁波远洋)的主营业务为码头开发经营、管理;港口货物的装卸、堆存、仓储、包装、灌装;集装箱拆拼箱、清洗、修理、制造、租赁等;宁波远洋主营业务为国际、沿海航运业务、船舶代理业务及散货货运代理业务。由此可见,宁波远洋与宁波港其他业务板块之间保持着较高的业务独立性,分拆上市有利于宁波港和宁波远洋未来进一步聚焦各自核心主业。
招股书显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拟不超过2.08亿股,计划募集资金18亿元,将用于集装箱船购置项目、散货船购置项目、10000TEU(标准箱)集装箱购置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目前,宁波港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宁波远洋106000万股股份,占股本总数的90.00%。分拆上市后,宁波港仍是宁波远洋的控股股东,而宁波远洋也将成为宁波港旗下首家独立上市子公司。
2019-2021年,宁波远洋实现净利润0.70亿元、1.58亿元和3.30亿元,呈逐年稳定增长态势,完善的航线体系奠定了宁波远洋在国内航运业的头部地位。此外,本次分拆上市将有助于宁波远洋内在价值的充分释放,其业绩增长将同步反映到宁波港的整体业绩中,进而提升宁波港的盈利水平和稳健性,同时对宁波港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债权人和其他相关方的利益产生积极影响。
宁波港表示,宁波远洋在分拆上市后将借助资本市场力量做深做实国企改革、做精做强航运主业、做优做大船队规模、积极打造具有创新性、国际竞争性的国有航运骨干企业。同时,也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航运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以及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强港”的建设进程。(沈振宙)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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