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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行动人信披存重大遗漏、持股变动未及时披露等触及违规 ST天马股东深圳中奇及一致行动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ST天马9月13日公告,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股东深圳市中奇信息产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奇)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南奇日升企业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奇日升)、隋广义、刘心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隋广义作为深圳中奇和海南奇日升的实际控制人,刘心艺因母亲马小秋于2017年4月19日至2021年7月28日期间曾担任深圳中奇监事、海南奇日升总经理兼董事等职务,均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披露持股数量。深圳中奇在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遗漏一致行动人隋广义、刘心艺的信息,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持股变动未及时披露,2019年1月21日,以上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达到6196.97万股,占公司权益比例达到5.22%。2021年4月21日,相关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达到1.29亿股,占公司权益比例达到10.78%。在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时,以上股东未按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021年7月9日,以上股东才披露上述情况。以上股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8号)第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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