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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营山:各经营户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

  9月19日,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要求各经营户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

  为落实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槟榔制品销售监管的通知》要求,有效监管槟榔及槟榔制品销售行为,近日,营山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县槟榔代理商和经销商进行了集体约谈。

  会上,宣读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槟榔制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槟榔制品销售监管的通知》要求,分析了营山县当前槟榔销售情况,就如何落实最新规定进行了明确。

  会议要求,各经营户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对食品经营场所所销售槟榔及槟榔制品的,立即联系食品经营单位下架,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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