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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对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警示函

  10月31日,记者从深圳证监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该局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执业项目开展了资金占用审计专题检查。经查,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中存在大额设备采购相关审计不到位、函证程序不到位、货币资金审计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该所及注册会计师周含军、戴勤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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