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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系统首家投资者教育基地揭牌 司法保护综合平台同步上线

  11月17日,上海金融法院举办投资者教育基地揭牌暨投资者司法保护综合平台上线仪式,以进一步强化司法延伸服务功能,完善投资者司法保护机制,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茆荣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程合红,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董事长夏建亭,上海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季诺等出席。上海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晓镍主持仪式。记者获悉,茆荣华、程合红、夏建亭、赵红共同为上海金融法院投资者教育基地揭牌,并启动投资者司法保护综合平台上线。

  上海金融法院投资者教育基地,是在全国法院系统设立的首家投教基地。投教基地以“司法为民、审教相融”为建设理念,突出司法特色,聚焦典型案例,普及法律知识,揭示投资风险,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中小投资者提供长态化、公益性教育服务。投教基地还结合法院工作特点,推出法官讲法、庭审旁听、诉讼服务等特色投教产品,打造体系化、智能化、场景化的投教平台,让广大证券期货投资者都可以“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切实发挥投资者权益保障功能。

  仪式上,上海金融法院还同步上线了投资者司法保护综合平台(以下简称投保平台)。该平台是上海金融法院自主研发的司法科技应用成果,是全国首个专门面向投资者的全流程在线诉讼服务和特色化教育平台。在总结证券群体性案件审判经验和示范判决机制、代表人诉讼等创新诉讼机制的基础上,平台综合运用智能识别、自动验证、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设置“在线诉讼服务”和“投资者教育”两个核心板块,旨在为投资者提供更集约高效的诉讼服务、更透明可视的维权流程和更生动鲜活的普法教育。

  赵红在致辞中表示,有效提振投资者信心、依法保障投资者权益是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意,也是金融司法服务保障大局的初心使命。上海金融法院建院四年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丰富司法为民的内涵外延。全力构建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体系,全国首创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首发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机制规定,首创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新机制。倾力建设智慧诉讼服务中心,研发智助立案系统,打造全国首个证券代表人诉讼在线平台,首创“中小投资者保护智慧舱”。大力创新诉调对接机制与智慧审判系统,创新金融智慧多元解纷机制,建立交易数据在线交换系统,研发“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投教基地的揭牌和投保平台的上线是上海金融法院立足司法职能、坚持司法为民、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阶段性成果。上海金融法院将持续提升金融审判专业水平,创设投资者教育特色品牌,加强金融司法改革创新力度,为金融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公正、高效、便利的法治环境。

  程合红表示,上海金融法院投资者教育基地和投资者司法保护综合平台是切实践行人民司法、司法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对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投资者信心和合法权益的保障是构建公正、透明、高效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保护和教育工作,投资者保护和教育工作要与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相结合,要与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发挥相结合,要与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相结合,要与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相结合,要与资本市场切实有效的风险防控相结合,要与资本市场日常执法、司法工作相结合。在良好运行自身职责的基础上,上海证监局会加强通力合作,与司法机关、律师协会、投服中心等共同做好投资者保护和教育工作。

  夏建亭表示,“投资者教育基地”和“投资者司法保护综合平台”是继“中小投资者保护智慧舱”之后,上海金融法院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又一重要司法实践和创新举措,这对于强化金融司法协同、提升投保质效、构建良好的资本市场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做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需要我们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资本市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加强金融证券与司法的协同,共同营造良好的资本市场生态。不断拓展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为助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优化我国营商环境做出更大贡献。

  季诺表示,投资者保护和教育对资本市场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有重要意义。上海金融法院投资者教育基地和投资者司法保护综合平台是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为民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对时代需求的强烈回应。为共同促进投资者保护和教育工作的发展,上海律协将进一步引导律师提高政治站位,规范执业行为,提升专业水平,加强双方的交流沟通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律师在司法为民中的积极作用,做好案例发布宣传工作,持续深化投资者保护层面的双向探讨和共商共建,创新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共同为优化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的金融市场秩序,促进金融供给侧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茆荣华对上海金融法院在投资者保护和教育方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上海法院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一是持续推动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三级法院金融商事审判专项组织体系,2018年设立上海金融法院,被世界银行专家评价为全球金融法治的最佳实践。二是依法履行金融审判职能,加强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审结多起示范性、典型性意义较强的涉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的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三是强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在全国率先建立起覆盖金融全行业的多元化纠纷机制。四是积极履行审判延伸职能,每年发布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首创金融风险报告机制,取得良好社会成效。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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