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财经资讯

中矿资源拟定增募资不超30亿获通过 方正承销保荐建功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矿资源”,002738.SZ)昨晚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2022年11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2年第132次工作会议对中矿资源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

  7月30日,中矿资源发布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后,于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合计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136778938股(含本数),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457923303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春鹏锂业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项目、津巴布韦Bikita锂矿200万t/a建设工程、津巴布韦Bikita锂矿120万t/a改扩建工程、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5792.33万股,中色矿业持有公司15.9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色矿业的股东刘新国、王平卫、陈海舟、吴志华、汪芳淼、魏云峰、欧学钢等七人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中色矿业,且七人合计直接持有中矿资源1.97%的股份,因此,刘新国、王平卫、陈海舟、吴志华、汪芳淼、魏云峰、欧学钢等七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17.87%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13677.89万股测算,并考虑公司可转换债券全部转股,除此之外不考虑其他股份变动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13.52%的股份,第二大股东孙梅春持有公司3.98%的股份,公司股权较为分散,且根据孙梅春出具的《关于不谋求中矿资源控制权的承诺函》,孙梅春自2018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2日不谋求公司的控制权。因此,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不会因为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中矿资源发布的关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显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曹方义、王志国。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