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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副董事长等5人被调查 这家A股公司咋回事?多家上市公司高管频被查 什么信号?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梦洁股份及董事长、副董事长等5人被证监会立案!

  11月23日晚间,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梦洁股份”)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董事长姜天武,副董事长李菁,董事李建伟,董事、董事会秘书李军,股东张爱纯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梦洁股份表示,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姜天武、李菁、李建伟、李军、张爱纯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宜相关进度,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受此消息影响,梦洁股份今日大幅低开,一度跌逾9%,随后股价有所拉升,跌幅收窄。

此前因多项违规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资料显示,梦洁股份是一家专注于家纺主业的现代化企业集团,主要从事家纺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以及提供高品质的家居生活服务,拥有梦洁(MENDALE)、寐(MINE)、梦洁宝贝(MJ-BABY)、梦洁床垫、平实美学、觅(MEE)、Dreamcoco、Poeffen等在国内外家纺市场有重要影响力的自主品牌,产品包括10大类2000多个品种的产品群。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早在今年10月,深交所就对梦洁股份及相关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的处分,其中就包括姜天武、李菁、李建伟、李军和张爱纯。文件显示,梦洁股份的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在2022年1月31日前进行业绩预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梦洁股份披露的2021年年报显示,公司确认一笔其他应收账款,为报告期内与叶艺峰的往来款,期末余额为6602.73万元,公司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值得一提的是,叶艺峰为梦洁股份控股子公司福建大方睡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方睡眠”)的法定代表人。2021年,大方睡眠通过往来款的方式向叶艺峰合计提供资金6602.73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66%。梦洁股份未就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2年4月27日,梦洁股份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4000万元至-17000万元。2022年4月30日,梦洁股份披露的2021年年报显示,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5591.67万元。梦洁股份未按规定在2022年1月31日前进行业绩预告。

  深交所作出的处分决定为:对梦洁股份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梦洁股份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姜天武,时任总经理黄惠华,财务总监李云龙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梦洁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李菁,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李建伟,股东、董事、董事会秘书李军,持股5%以上股东张爱纯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深交所称,对于梦洁股份及相关当事人的违规行为及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业绩忽然“变脸” 实控人8月更换

  2021年梦洁股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由盈转亏,忽然“变脸”。年报显示,2021年梦洁股份实现营业收入24.63亿元,同比增长10.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亿元,同比由盈转亏,梦洁股份于同日公布的2022年一季报更是直接显示净利润亏损约900万元。

  最新披露的三季报中,梦洁股份归母净利润亏损额度高达9806.71万元,同比减少456.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和基本每股收益相较去年同期也有不同程度的骤降,但对于巨额亏损的原因,梦洁股份并未在三季报中披露。

  记者还注意到,梦洁股份在今年8月对实控人进行了变更,此事也与上述被证监会立案的5人有所关联。

  梦洁股份在财报中提及,2022年6月28日,公司股东姜天武、李建伟、李菁、张爱纯、李军与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金森”)签订了《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同时,姜天武、李建伟、李菁与长沙金森签署了《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协议显示,公司股东姜天武、李建伟、李菁、张爱纯拟将其持有合计770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长沙金森,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0.17%。

  此外,李建伟、李菁拟将其剩余合计 7262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长沙金森行使,占当时公司总股本9.60%,姜天武拟放弃其剩余 10109万股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3.36%。

  2022年8 月11日,姜天武、李建伟、李菁、张爱纯合计转让的 7700万股公司股份过户登记至长沙金森的名下。长沙金森拥有14962万股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9.83%,成为公司拥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李国富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三季报显示,梦洁股份第一大股东仍为姜天武,持股数量为10108万股,持股比例为13.37%,而上述长沙金森则成为新进股东并位列第三,持股比例为10.19%。

  今年以来,梦洁股份股价涨幅为25.57%。截至11月23日,该股报收4.96元,市值为37.42亿元。

  截至9月底,梦洁股份股东户数为3万。

多家上市公司董事长被查

  值得注意的是,梦洁股份并非孤例,近期已有多家上市公司公告董事长或实际控制人被查。

  11月18日晚,400亿“牙茅”通策医疗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吕建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吕建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吕建明立案。经公司初步了解,立案相关内容主要涉及壹号基金浙江通策壹号投资合伙企业信息披露方面。

  据悉,浙江通策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成立于2017年9月份,该基金成立之初,约定的股权架构为:吕建明出资比例30.35%,通策医疗出资比例28.65%,浙江通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1%,陈勇建出资比例40%。今年8月22日,通策医疗收到上交所下发的问询函,指出公司投资壹号基金的公告中称“货币形式逐期同比例出资”,但通策医疗出资时间早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吕建明和其他方,且其他方至今尚有5000万元出资款未到位,其他方出资实际情况与公告披露不符。

  上交所要求通策医疗全面核实并补充披露实控人和其他方投资壹号基金具体出资进度,晚于上市公司出资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对此,通策医疗方面将问题的主要原因归咎于“基金管理人并未将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最晚出资日期和全体合伙人应缴的出资日期解释清楚,导致其他合伙人出资时间晚于公司”。

  11月21日晚,千亿锂电池隔膜龙头恩捷股份发布公告,公司接到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李晓明)和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晓华的家属通知,Paul Xiaoming Lee和李晓华因相关事项被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相关事项尚待进一步调查。李晓明和李晓华分列公司第二大和第五大股东。《2022胡润百富榜》显示,李晓明家族以440亿元蝉联云南首富,李晓华家族以325亿元排名第二位。

  11月22日晚,昊志机电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接到董事长汤丽君的通知,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汤丽君涉嫌内幕交易“昊志机电”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22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立案。公司称,汤丽君女士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立案系针对汤丽君女士个人的调查,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昊志机电高管违法行为此前已暴露。公司去年深受“叶飞举报门”事件困扰,因此收到了深交所关注函,要求说明是否存在与第三方合谋和单独操纵公司股价、坐庄等情形。去年9月24日,证监会披露称,相关人员涉嫌操纵“南岭民爆”“今创集团”“昊志机电”股票价格案取得重大进展。经查,2019年以来,刘某龙团伙、颜某团伙涉嫌通过连续交易、对倒等方式,分别操纵“昊志机电”等股票价格,涉案金额巨大。随后,昊志机电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总经理汤秀清以及董事高管肖泳林就因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在经历被调查、刑事拘留以及被释放等一系列流程后,当前在公司仍正常履职。

  同晚,弘亚数控公告,公司实控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李茂洪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刘雨华于2022年11月22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内幕交易A股某上市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公司称,本次调查事项系对李茂洪先生、刘雨华女士个人的调查,不涉及本公司股票,其目前在公司仍正常履职,本次调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不确定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其他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高管频被查,什么信号?

  上述公告中,透露出我国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严监管、零容忍”的升级。近年来,监管层对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交易的行为采取持续“高压严打”之势。

  今年3月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其中提到,坚持“严监管、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案件。

  今年9月,最高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证监会发布了五宗证券犯罪典型案例,涵盖了资本市场常见多发犯罪和近年增多的新型犯罪。包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操纵证券市场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内幕交易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证券犯罪。

  上海一律师表示,当前对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打击已经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一旦实施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其可能承担的代价主要包括:

  一是行政责任。根据新证券法,从事内幕交易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到10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以50万元至500万元罚款。二是可能引发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至5倍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至10年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到5倍罚金。三是还可能有民事责任,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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