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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拟修订《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9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司法部官网公开征求意见系统11月28日披露的信息显示,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维护投资管理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协调性,更好保障投资高质量发展,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规定和投资管理实际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拟对《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9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予以修订。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关于修订投资管理有关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并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8日。

  此次拟修订《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等6件部门规章,以及《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等3件规范性文件,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突出集中力量办大事。坚持“一钱多用”“多钱一用”,在《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总则增加“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应当统筹兼顾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各相关政策目标,争取获得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效益”;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总则中增加“安排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应当统筹兼顾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各相关政策目标,争取获得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效益”等表述。

  (二)坚持依法合规。落实《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主体、报送程序等要求;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中增加安排补助和贴息资金“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等规定。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中明确“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对项目的在线动态监管”;同时,对依法予以免责情形也进行了明确。在《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中也进一步明确在线动态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予以免责情形等。

  (四)厘清与审计部门的职责。根据现行审计法律规定,对《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对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中“价差预备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改进规范投资项目核准行为加强协同监管的通知》等规章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的“提请审计”“商请审计”“项目稽查”等条款,作了删除或调整表述等修改,以进一步厘清与审计部门的监管责任。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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