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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发现部分新型居间人风险案例 伪造公章编合同

   近日,深圳证监局发现了部分新型居间人风险案例。

  如居间人以“软件服务商”“广告商”名义继续喊单、带单、指导交易,伪造期货公司公章编制合同,煽动交易者信访投诉等。

  深圳证监局表示,上述风险手段新颖、方式隐蔽,扰乱了期货市场正常秩序。辖区各期货经营机构要切实承担管理主体责任,认真执行《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健全制度机制, 严格准入管理,完善居间人培训,加大异常交易监测,加强居间业务监督检查,及时报告居间人违法违规行为,并持续做好交易者投教工作。

  深圳证监局是在发布新一期证券期货监管通讯时公布的上述风险案例。此外,该局也提到了其他几大风险。

  一是,证券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不当风险。近期,辖区某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因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证券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事件时有发生,反映出部分证券从业人员合规意识淡薄、执业行为不规范,证券公司内部监督、人员管理和问责机制有待完善。

  深圳证监局表示,辖区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管理,加强从业人员手机号、电脑等信息采集与监测,认真筛查和处理同源委托交易记录,严肃问责从业人员违规行为。 从业人员应不断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恪尽职守,充分践行合规、诚信、专业、 稳健的行业文化。

  二是,证券公司监管数据错报风险。 日前,深圳证监局核查发现辖区证券公司监管报表数据存在错报情况。

  一是数据计算错误,如仅调整子项数据,未同步调整合计项;计算期末金额未按照校验关系取数计算, 导致折算后金额错误。二是取数口径有误,如跨表数据分别取未审计数据、经审计数据,导致跨表数据出现错误;跨表数据分别取自公司不同系统,相关系统涵盖数据范围不一致。三是具体项目归类错误。

  深圳证监局称,上述错误反映出公司工作态度不严谨、审核不细致,降低了监管数据的有效性与准确性。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提高认识,完善数据报送工作流程, 加强数据质量控制,扎实做好监管报表报送工作。

  三是,证券公司异地分支机构管理不到位风险。 辖区部分证券公司的异地分支机构在申请换发《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出现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利益冲突防范机制落实不力、营业场所搬迁不符合监管要求等问题,其中,某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被地方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强调,辖区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加强异地分支机构管理,一方面要强化分支机构人员管理,特别是完善新机构负责人的选任、培训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沟通报告,当分支机构发生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湾财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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