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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份投行评价结果出炉 执业质量成核心要素

  继12月初《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发布以后,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公布投行业务高质量评价结果,这是首份针对投行执业质量情况的相关评价结果。

  此次评价结果将77家保荐机构2021年所做的1349个项目纳入评价范围,共评出A类公司12家、B类公司50家和C类公司15家。

  与早已实施多年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等不同,此番投行业务高质量评价结果的A类并非头部券商的天下,《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长江证券、国元证券、中原证券、五矿证券等多家投行业绩排名20名至30名之间者跻身其中。

  多位受访人士向记者分析称,上述现象主要原因在于考核方式的差异,与此前多数考核方式不同,投行业务高质量评价对“执业质量”的侧重程度相对更高。一方面,“证券公司评价结果”等考核既有加分项也有减分项,头部券商因规模更大等在加分项上往往享有先天优势,而投行业务高质量评价中此优势不再;另一方面,相较于中部券商,头部券商由于所做项目相对较多,问题暴露可能性更大,一旦对质量把控存在偏差,则面对更大的扣分风险。

  此外,受访人士普遍认为,投行业务高质量评价对项目质量而不是数量的高度侧重,有助于倒逼投行在后续展业中将一些质地相对较低的企业“筛出去”,继而利好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的提升,亦与证监会此前发布的《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一脉相承。

  A类券商头部占一半

  日前,中证协发布2022年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这是首份针对券商投行的质量评价相关排名,旨在促使证券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注册制相匹配的理念、组织和能力,形成专业为本、信誉为重、责任至上、质量致胜的执业生态,勤勉尽责把好资本市场入口关,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评价高低可以影响保荐机构的市场份额和收入盈利,倘若评价能够保持公平公正,有利于保荐机构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大力提升业务质量,进而承担起市场主体责任,基于投行业务的专业能力而非规模或出身,来开展保荐等展业服务,把好资本市场入口关。这是上市公司质量提升的重要抓手。

  根据中证协披露,77家参评券商中获评A类、B类、C类者分别为12家、50家和15家,分别占比15.58%、64.94%和19.48%。

  其中,12家A类券商分别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国元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联合、中金公司、兴业证券、中原证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中泰证券、安信证券、五矿证券和国金证券。

  上述A类证券公司并非以头部券商居多,多家投行营收排名靠前的券商未能入列,一些营收相对不高但所受处罚较少的中部券商成功入围。

  此次公布的2022年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评价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中证协此前披露的证券公司2021年度投资银行业务收入排名,2021年投行营收排名前12的券商分别为中信证券、中信建投、中金公司、华泰证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招商证券、民生证券、国信证券、国金证券、光大证券和申万宏源。其中,进入2022年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A类的仅有5家。包括投行业绩常年位列行业三甲的中信建投在内的7家头部券商均仅获评B类。与之相反,2021年投行营收排名第21名至30名的券商却有4家跻身A类。

  田利辉告诉记者,A类部分头部券商未能入选而一些中部券商位居其中,与评价方法规则密切相关。此次评价采取扣分制,根据各类负面事项的扣分标准对基准分进行扣减。头部券商保荐业务相对较多,也就相对容易被扣减,对业务数量大和创新性较强券商的相对不利。但这一评价方法对于保荐业务的合规性和质量高度重视,会让头部券商以后更为审慎地接单业务。

  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考核依据为《评价办法》,后者将评价指标分为执业质量、内部控制和业务管理三部分,分别对应基准分60分、20分和20分。投行所做项目存在问题,将在基准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减,目前暂无加分项。根据中证协披露,此次评价中,上述三项最高分分别为57.91分、19.50分和18.56分,最低分则低至0分、1分和0分。

  “分差巨大意味着券商所做项目质量存在较大差异,个别券商分数几近扣完。”某头部券商资深保代宋伟(化名)直言,“不过,简单认为评分低比评分高的券商投行执业质量差,或欠妥当。由于投行所做项目越多,个别项目出现问题的可能性越大,被扣分的概率也就越大。由于评分仅有减分项而无加分项,对于一些业务规模较大、个别项目出风险的券商相对不利。”

  当好资本市场“看门人”

  另一资深投行保代程成(化名)认为,尽管在目前评分标准之下,投行所做项目越多出错概率越大,对业务量大的券商来说或相对不利,但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倒逼券商投行在扩大业务规模的同时更为注重业务质量,尤其是对于一些项目选择空间较大的头部券商来说,这一评价方法可使其在最初选择承做项目时即对质量把控更为严格,将一些质地较弱的项目卡下去。与此同时,IPO保荐业务方面,投行挑选优质项目、拒绝质地较弱项目的过程,也是在为资本市场挑选优质公司、筛除风险较大公司,有助于防止上市公司业绩变脸情况的发生。

  12月初,证监会发布《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此后沪深交易所相继制定上市公司提质三年行动落实方案,明确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力争经过三年努力,进一步巩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推动形成一批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创新能力突出、公司治理规范、经营业绩长期向好、投资者回报持续增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上市公司群体。

  受访人士认为,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对项目质量的高度侧重,与监管对上市公司质量提高的强调一脉相承。对于企业性质的券商投行来说,营收是重中之重;对于监管、投资者和资本市场长远发展而言,挑选出真正优质的公司方为关键所在。而个别存在轻度瑕疵的项目能够为券商带来高收入,同时存在一定业绩变脸可能,对于投行来说,要创收还是要严把质量关可谓两难选择。此时,监管的导向则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关键性作用,当监管切实压实投行责任——比如,项目出问题严惩投行、在券商相关评比中给予大比例扣分等,均有助于投行将质量放在首位,继而能够更好担当资本市场“看门人”的把关之责,将质量不过关的企业比下去,高质量、高潜力企业选上来,助力资本市场长足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的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尚处试点阶段,试点范围为主板、创业板、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保荐项目、上市公司再融资保荐项目,不对承销及持续督导环节评价。换句话说,评价重点是股权类业务,暂不涉及债券类业务,其中,IPO和再融资的保荐又是重中之重。

  田利辉认为,首发和再融资作为评价关键的原因在于二者相对透明公开和简单易行。程成认为,股权业务相较于债券业务对投行营收贡献更大;从监管开出的投行罚单来看,股权业务占比高于债券业务;于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而言,IPO保荐等股权业务重要性远高于债券承销等债券业务等原因,致使股权类、尤其是其中的保荐业务被作为当前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的关键。

  在程成看来,未来纳入上述评价范围的投行业务将逐渐增多。首先,北交所已经成为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一环,随着北交所的完善发展和上市公司数量的增加,未来大概率将被纳入评价范围。其次,除IPO和再融资以外,并购重组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需求所在,后续或将受到更多关注;再者,“投行+投资”正被给予更多鼓励,在全面注册制之下,一家优秀的券商投行,不仅要在保荐项目过会审批上能力突出,而且也要在股票承销上做得出色,要考虑投资者需求,让股票卖得出去、卖得更好。田利辉同样认为,未来评价范围将向债券承销、融资持续督导的环节扩展,以便能够更为全面、真实和客观地反映券商投行业务质量。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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