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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退休医保每月多少?

山西省退休人员医保每月多少钱?你的意思不是很明白,如果你是指在山西省退休后,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怎么返还的?由于山西省的医疗保险制度和全国一样,都是实行的地市级城市统筹,即使在山西省内各个不同的地级城市,对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返还的规定也是不完全相同的。

太原市属于山西省的省会城市,下面以太原市的规定为例,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交流。太原市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是从2001年11月正式开始执行的。也就是说2001年10月是太原市医保制度执行的一个分水岭。按照这个制度的规定,在太原市办理退休并享受养老金待遇的退休人员,如果是在2001年11月之前,也就是在太原市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实施之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在办理退休时男性医疗保险的累计年限达到25年,女性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20年,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5年,在办理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的退休待遇。

按照这个缴费年限来划分,基本上是50年代或是60年代的出生的退休人员,至少具有10年左右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才能达到这个标准。因为从2001年开始缴纳医疗保险,缴费满15年,差不多就到了2016年,男性要在2016年左右办理退休,基本上是在1956年左右出生的人。即使是按照累计缴费年限来计算,要达到男性累计缴费25年,女性累计缴费年限达到20年这还是非常困难的。

根据太原市的规定,累计缴费年限包含了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两个方面。视同缴费年限也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前,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或是工作年限,可以作为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二是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后,到2001年10月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之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视同为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凡是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都必须要达到15年。

虽然规定了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要达到15年,但根据太原市的规定,还要和自己参加工作的时间挂钩。参加工作越早的人,实际缴费年限的要求越低。比如2007年6月30日之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且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再核定实际缴费年限,办理退休以后直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10年底前办理退休的人员,实际缴费年限按照5年核定;从2011年1月开始,实际缴费年限按照15年核定。从2001年11月份之后参加保的职工,实际缴费年限必须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才能在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

对于缴费年限男性不满25年,女性不满20年的职工退休后,按照规定也是可以补缴的。单位职工的补缴费用,是按照退休前的缴费基数进行补缴;灵活就业人员是按照太原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补缴,补缴比例和在职时的缴费比例一致。补缴的医疗保险同样可以享受个人账户返还的比例待遇。

在山西省太原市办理退休的职工,只有在退休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人,才会有个人账户医保资金的返还。按照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在岗职工是按本人年结构来确定返还的比例,其中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返还,单位缴费部分,也就是计入医保基金的部分,45岁以下的职工是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2.8%返还,包括了个人缴费部分,实际上统筹部分只返还了0.8%;46岁以上的人员为本人缴费工资的3.9%返还,相当于统筹部分返还了1.9%。

退休人员由于不再缴费,是享受退休后的医保待遇。退休人员是按照本人养老金的5%作为返还基数,不再分年龄大小。主要还是看本人的养老金。比如每月养老金2000元的人,每月返还个人账户的资金为100元,养老金3000元的人,每月返还个人账户的资金为150元。养老金越高的人返还的金额就会越高。

综上所述,山西省退休人员医保每月到底返还多少,在山西不同的地市办理退休,返还的规定是完全不同的,但太原市作为山西省标志性城市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按照太原市的规定,退休人员是按照本人养老金5%的比例进行返还,养老金越高的,每月返还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就会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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