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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包括加班费和十三薪吗?

经济补偿金包括加班费和十三薪吗?对于经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其实劳动合同法说得是比较清楚的,就是在用人单位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

我们这里所说的经济补偿,主要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件的规定,解除了员工的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失业,或是对劳动者造成生活困难的一种补偿。如果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是给予经济补偿;如果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那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给予经济赔偿。

经济补偿与经济赔偿,虽然二者之间相差一个字,代表的含义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属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者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除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以外,如果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同样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性质严重的甚至还可以要求给予经济赔偿。

对于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也就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标准,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按照半年计算。

那么这个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是怎么计算的呢?至于哪些是属于本人的工资范畴,国家统计局对于月工资标准是有明确的统计项目的,包括了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在工资中包含了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倒班工资等。根据工资的这些概念,如果你在离职前的12个月中,有加班工资,有年终的13薪等,都要计算进去然后除以12个月,就是给予本人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

而且这种工资是属于打卡前的工资。所谓打卡前的工资就是没有扣除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之前的工资;如果属于扣除了五险一金,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我们称为打卡工资,也就是每月到手工资。

综上所述,根据国家统计局纳入工资统计范畴的工资收入,包括了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从这个概念的解释,加班工资、年终13薪等都是属于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如果离职前的12个月的工资中包括这些项目,均要计算在月工资标准的范畴之内作为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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