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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有没有可能被算错?

退休金有没有可能被算错?其实算错养老金这是难免的,虽然我们的养老金都是由电脑计算的,但数据是要人工输入电脑的,所以出错的几率还是很高的。虽然在计算每个人的养老金时,社保部门有一套完整的复核机制,尽量减少错误,但最终还是有错的时候。

对于养老金算错这个问题,我是有发言权的,也是我亲身经历了的。当然我养老金算错,其实不是出在计算错误,而是出在少算了一年的视同缴费年限。我刚办理退休时,就发现自己的养老金可能有错,因为比我工龄短的人和我养老金差不多,有一个和我工龄一样的人,每月养老金也比我高了将近200元,虽然怀疑,但是我也不知道错在哪里,只是感觉有错,当时我怀疑错误最大的地方,可能是过渡性养老金。

由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和社保局退休审批科的科长关系比较熟悉,于是我写了一张关于复核养老金的申请交给区社保局的那位科长。当时我也没有在意究竟行不行,毕竟自己没有准确的把握认为一定错了。结果那位科长对我的复核申请倒是比较重视,将我的个人档案调出来认真查看了一翻。对于以前的计算结果认真复核了一遍,认为计算结果没有错。

但他们在翻看我的个人档案时,认为我的视同缴费年限少计算了一年。由于我在读大学之前有三年的军龄,当时这三年的军龄是计算了视同缴费年限的,我参军之前有一年的民办教师工龄,问题就是这一年的民办教师的工龄算不是视同缴费。在办理退休时,当时去社保部门,人社部门以及重庆市的人社部门、社保部门审核都认为不应该计算视同缴费年限,其理由是按照国家教委教计字(1986)179号,即国家教委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认定的复函规定精神,民办教师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是经过各级各类学校毕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教育工作,其最后一次从事民办教师的工龄要计算为连续工龄。

当时审核时,人社部门认为我从事民办教师以后是直接去参军入伍,参加入伍回来以后虽然是上的师范大学,毕业以后也是直接从事教育工作,这种情况是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的。但是我的档案中,有当时我原工作单位的县人事局出具工龄认定的文件,认定我当民办教师的工龄要认定为国家连续工龄,并为我计发了工龄工资。当时在审核时人社部门不同意我也没有办法,只好签字确认。

但在这次养老金复核中,看到档案以后,又认为我这一年民办教师工龄应该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其理由是有当时我工作地人事局的认定文件,同时从国家教委教计字(1986)179号文件的规定来看,我后来是从事了教育工作的,他们认为我原单位人事局的认定是正确的,于是为我恢复了当民办教师这一年的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为此还召开局长办公会决定,承认这一年的视同缴费年限。

多了一年的缴费年限,相当于每月增加了养老金99元多一点,而且是从我办理退休时补发,大概一次性补发了3800多元。这大概就是我申请养老金复核以后的意外收获,虽然每月增加99元不是很多,但这是要领一辈子的事情,而且多了一年的缴费年限,今后养老金调整等各方面都会有优势。

今年清明节,我陪老婆回老家,由于我老婆是在2010年在老家办理的退休,为了补缴医疗保险需要去社保局打印养老金核定通知书。由于这几年一直在写社保专题,于是习惯性地帮我老婆对照核定单上的数据,重新计算了一下老婆的养老金。通过每项数据计算以后,我发现我老婆基础养老金部分少计算了27.97元,而过渡性养老金则多算了162元。本来我应该去找社保局的,最后也就不去找了。

综上所述,从我的亲身经历和老婆的养老金计算结果来看,养老金计算出现错误是在所年免的,如果怀疑自己的养老金有计算错误,可以向社保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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