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有哪些规定?
网友投稿• 2021-08-16 12:35:16 •阅读85
1、养老保险的关系在参保人的户籍所在地,可以通过户籍所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2、养老保险的关系不在参保人的户籍所在地,同时其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0年,可以通过参保地进行办理。
3、养老保险的关系不在参保人的户籍所在地,同时其养老保险关系在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可以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进行办理。
4、养老保险的关系不在参保人的户籍所在地,同时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都没有超过10年,可以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的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