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财经资讯

我市将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

  ■记者朱江通讯员王玮

  本报讯记者日前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将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为此,市发改委提醒市民,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如业务有涉及“挖矿”,请立即终止。

  市发改委服务业科有关人士介绍,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极其严重的危害。数据显示,全世界在虚拟货币的“挖矿”上耗电量为1340亿度,每“生产”一个比特币,消耗的能量相当于三口之家一年的用电量。虚拟货币“挖矿”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

  记者了解到,我市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具体整治措施是——

  对于新增投资项目:强化能耗双控约束,在能耗双控考核中,按新增项目能耗量加倍计算能源消费量;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加强数据中心类企业信用监管,组织签署信用承诺书,自主承诺不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严格限制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用电报装和用能,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供电等。

  对于存量项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供电行为,杜绝发电企业特别是小水电企业向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网前供电、专线直供电等行为;实行差别电价,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30元,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加价标准;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参与电力市场;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一切财税支持等。

  据悉,我市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实施方案将于近日出台。

(文章来源:十堰晚报)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