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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回应深交所关注函 天优酱香酒近期销售103.5万元


  1月24日晚间,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虹股份”)发布公告,回应1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提到的天优酱香酒和3R商品的经营模式等问题。公告称,天优酱香酒于2021年12月20日在天虹线上渠道开始预售,于2022年1月18日起在天虹超市线上线下渠道进行销售,截至1月23日,天优酱香酒销售额为103.5万元。1月25日,天虹股份开盘跌超5%此后一路走低,截至收盘,跌超9%。

  天虹股份公告中称,目前该商品销售额较小,对市场影响有限,销售产生的收入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2021年前三季度,天虹股份自有品牌酒类销售额406.19万元,占公司自营酒类(包括自有品牌和自营其他品牌)销售额的1.87%,占公司超市销售额的0.06%。

  公告中还提到,天优酱香酒是天虹为满足天虹超市中产家庭顾客对于高品质酱香白酒的需求,2021年与贵州山门岗黑金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加工天优品牌酱香白酒,生产商为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大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为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名酒工业园区荣昌坝生产园区、贵州省怀仁市苍龙社区中元村。

  另外,天虹股份称公司3R商品以自营模式为主,自营商品数占3R商品数的比例达到86%。2019年、2020年、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3R 商品的销售额分别为2.51亿元、3.58 亿元、2.71亿元,占天虹超市当期销售额的3.29%、4.06%、3.93%。并认为3R商品属于公司超市中的常规销售产品,公司基本面并未因此发生重大变化。

  天虹股份还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上回复投资者咨询时,基于公司目前的业务和实际经营情况,遵守证券监管指引的要求,答复审慎、客观,不存在误导性陈述和宣传、广告类表述,也不存在利用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并说明,公司近期未接受媒体采访及机构调研,通过投资者专线回复投资者咨询时基于公司目前的业务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准确性、及时性、公平性的情形。

  1月25日,天虹股份开盘跌幅超5%,截至当日收盘,天虹股份每股股价为7.16元,下跌9.02%。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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