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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再遭监管处罚 上海分行因八项违法违规收320万元罚单


  2月8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三张针对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罚单,因八项违法违规事实,华夏银行上海分行本次遭罚320万元,两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经查,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及其分支机构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12月,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掩盖不良资产;2020年3月,发放个人经营贷款违规用于购房;2020年5月,发放个人经营贷款违规流入资本市场;2020年3月,发放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审核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

  此外,2019年12月,未将部分授信企业纳入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2019年6月、8月,虚增存贷款;2018年7月,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2019年8月、2020年1月,流动资金贷款支付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对此,上海银保监局责令该分行改正,并处罚款320万元。同时,对两名相关责任人也作出了处罚。

  其中,2018年12月,华夏银行临港支行对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严重不审慎,贷款资金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掩盖不良资产,曹业辉对该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2020年3月,华夏银行卢湾支行发放个人经营贷款违规用于购房、发放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审核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陆毅君对该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上海银保监局对上述两人分别给予警告的处罚。

  蓝鲸财经注意到,近期华夏银行屡遭监管点名。2021年12月16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华夏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该《通报》指出,华夏银行存在互联网贷款利率宣传不规范,向“一老一小”等个人客户销售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违规查询、存储、传输和使用个人客户信息以及违规向贷款客户转嫁成本等7类违法违规问题。

  同月,厦门证监局公布了四则关于银行基金销售业务违规的行政监管措施。其中,华夏银行厦门分行被指存在以下四项违规行为:部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部分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员工参与销售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部分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证明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未按要求报备反洗钱工作相关材料。为此,厦门证监局对该分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华夏银行于1992年10月在北京成立。1995年3月,实行股份制改造;2003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成为全国第五家上市银行。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2月7日晚,华夏银行公告称,罗乾宜因工作原因,辞去该行副董事长、董事以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根据华夏银行2020年年报,该行除了董事长李民吉外,副董事长共有两位,分别是王洪军和刚辞任的罗乾宜。

(文章来源:蓝鲸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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