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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发布 更多聚焦财政税费、金融信贷、保供稳价等方面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和服务业特殊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政策措施。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于2月18日印发了《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和《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

  2月18日下午,国新办举行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和服务业特殊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新闻发布会,在介绍《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秘书长赵辰昕表示,如果说,去年《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16条,主要是坚持目标导向,提出振作工业经济运行需抓好的任务,重点解决的是“重点干什么”;那么这次的《工业政策》18条,则主要是更加强调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推出一批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要解决“怎么来支持”的问题。按照这些政策,下一步重点是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方面,千方百计保市场主体,增强市场信心,提振发展预期。这次更多是聚焦财政税费、金融信贷、保供稳价等方面,推出这些政策,都是经过实地调研,满足市场主体诉求的一些有力有效举措,就是要通过这些政策,确保市场主体在一季度就能够尽快享受到相关政策红利,稳定大企业生产经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活力,稳定传统产业的外需市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二方面,着力扩大精准有效投资,让企业振作起来并持续不断地增强发展后劲。投资是振作工业经济运行的“牛鼻子”,要切实发挥好投资引领作用,同时我们一直强调,不搞大水漫灌,要避免一哄而上,防止出现新的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积极推动国家重大部署的落实,指导推动地方加大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力度,对“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区域重大战略规划确定的产业领域重大项目,会按照文件要求,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务求尽快开工建设,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同时,要继续优化投资环境,合理引导资本投向,结合产业发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要求,做好重大项目储备,促进工业投资稳定增长、结构优化,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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