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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快递、网约车等新产业、新业态!银保监会发话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扩至全国

  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有新进展。

  刚刚,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同时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与试点。

  据开源证券研报分析,当前共计10家专业养老保险公司,涉及多家上市险企,平安养老、国寿养老、长江养老头部3家市占率接近75%。

  “6+”效应经营模式可借鉴

  自去年6月起,由人保寿险、中国人寿、太平人寿、太保寿险、泰康人寿、新华保险6家人身险公司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试点启动以来,总体运行平稳,社会反响良好,为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打下良好基础。

  截至2022年1月底,6家试点公司累计承保保单近5万件,累计保费4亿元,其中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投保近1万人。

  近期6家试点寿险公司披露的首年收益情况显示:

  在积累期,6家公司的专属养老产品都提供了稳健型、进取型两种不同风格的账户供客户选择。

  稳健型账户2021年年化结算利率在4%~6%之间,进取型账户结算利率在5%~6.1%之间。

  6家试点公司的产品,对稳健型账户的最低保证利率在2%-3%之间,进取型账户的最低保证利率在0-1%之间,高档演示利率上限为6%。

  作为一类保证不亏损的产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长期正向收益将使得账户资金稳健增值,可为风险偏好低的客户提供一种稳健积累养老金的途径。

  银保监会指出,保险公司已初步形成了符合自身特点的经营模式,特别是在服务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

  持续创新产品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不仅收益模式更加灵活、更具吸引力,有利于引导居民储蓄转投资。

  首先,专属商业养老险积累期采取“保证+浮动”的收益模式,积累期内资金可在高、中、低三档收益率假设下的投资组合间转换。要求保险公司应为消费者提供风险偏好不同的一个以上的投资组合。不同投资组合的保证利率可以不同,但不得超过新型人身保险产品法定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这需要保险机构提升投资组合管理的能力,以满足不同人的投资偏好。

  其次,专属商业养老险在设计上更加人性化,如消费者在保险合同期内身故,赔付金额在积累期内不得低于账户价值,在领取期内不得低于保证领取剩余部分与年金转换时账户价值减去各项已领取金额的较大者,累计赔付给付金额不得低于领取期与积累期转换时的账户价值。

  第三,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保险公司对账户价值变动和年金领取进行利益演示。利益演示按照积累期和领取期分别演示,并就长期资金的合理投资收益预期和利益演示的不确定性向消费者进行充分解释说明。

  业内人士认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要解决好“高风险现状与低保费诉求”的矛盾。同时,按照“保证+浮动”收益模式,保险公司若要在产品设计上更具吸引,势必将资产配置到更长时期的养老金投资项目上,同时尽可能提升养老基金积累期的回报。这就需要投资组合中适当增加权益类资产。

  《通知》强调,各试点公司应当合理制定业务规划,持续创新产品,探索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多样化需求,同时要求各银保监局做好政策解读,加强业务监管。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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