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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及骨干人才认定申报

  本报讯(记者吴笛)近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等工作的通知》,符合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确认条件的可以申报了。申报时间为3月1日至8月31日,比以往有所延长。

  高层次人才类型分A+、A、B、C四类,申报条件需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2年版)》。

  我市企事业单位(含驻厦省部属事业单位)具有厦门户籍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人才,可以申报骨干人才类型,但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我市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参照本款申请);《关于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补充通知》印发之日起,随市重点产业项目引进的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市委人才办研究确定的急需紧缺特殊专业人才。

  用人单位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人事人才”项目中的“人才类型确认”系统,按要求填报并扫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另外,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包括人才购房补贴和人才租房补贴)也可以申报了,申报时间也是从3月1日至8月31日。申报条件为:2015年12月1日起新引进到市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四类高层次人才,其中,属非首次来厦的人才应入厦工作满三年;已在厦门办妥购房(申请人才购房补贴)或租房手续(申请人才租房补贴);本人及配偶未享受过市级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用人单位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人事人才”项目中的“人才住房补贴”系统,按要求填报并扫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文章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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