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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在家没法上班工资怎么算?深圳明确了

  疫情期间,因为小区被封闭无法正常上班,劳动者的工资应该如何计算?3月9日,深圳市举行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副局长吴军军介绍,因疫情小区被封闭无法正常上班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其上述期间的工资。

  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应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使用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应按相关假的规定支付工资。

  劳动者既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也未休假的,参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用人单位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其中,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30天;目前,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360元/月。

  吴军军介绍,在疫情期间如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拨打电话12345,或者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上提交违法线索,深圳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会第一时间核查处置。

  此外,深圳市总工会副主席古成介绍,工会12351职工维权服务热线也全天候在线,并在全市职工密集的社区、园区,设立51个工会法律服务站点,为全市95家规模较大企业派驻工会法律顾问。职工如因疫情导致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可直接向工会申请法律援助,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工会将免费代理劳动争议案件。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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