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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小巨人”菲沃泰:研发团队稳定性存疑 或还深陷专利纠纷

  原标题:专精特新“小巨人”菲沃泰,研发团队稳定性存疑,或还深陷专利纠纷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沃泰)主要从事纳米薄膜的研发和制备,基于纳米镀膜设备、材料配方及制备工艺为客户提供纳米薄膜产品及配套的镀膜服务,并销售纳米镀膜设备,目前公司正在冲刺科创板IPO。

  据招股书,菲沃泰是工信部和省市各级单位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设有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2018年,公司自主研发的纳米镀膜设备还被认定为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产品。

  公司产品包括纳米薄膜及配套镀膜服务、纳米镀膜设备,据招股书介绍,公司产品质量获得客户高度认可,并建立了稳定的深度合作关系。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耳机、电子阅读器、可穿戴电子设备、无人机等电子消费品,已广泛应用于华为、小米、苹果、vivo、亚马逊等企业。

  从业绩来看,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991.02万元、14284.37万元、23786.23万元和23105万元,营业利润分别为1733.92万元、3817.78万元、6976.64万元和2305.9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494.71万元、3168.57万元、5555万元和1586.6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总额分别为5281.15万元、11307.37万元、18512.15万元和16048.74万元,综合毛利率高达75.54%、79.16%、77.83%和69.46%。

  但是,我们研究发现,“小巨人”菲沃泰研发团队或并不稳定,报告期内公司还深陷专利纠纷,内控或也形同虚设。

  菲沃泰研发团队或不稳定,报告期内深陷专利纠纷

  根据招股书(申报稿),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在研项目共11项,各项目负责人为李思越、隋爱国、须濛、周雨、刘婷婷等9人。而根据招股书(上会稿),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在研项目变为10项,项目负责人变为蔡泉源、张琳、彭吉等7人。除减少1个项目外,其余各项目均与申报稿中披露的项目一致。

  但是,与2021年3月31日相比,2021年9月30日公司在研的10个项目中,有6个项目的负责人发生了变更,变动率达60%。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根据招股书披露,原在研项目负责人李思越已于2021年8月离职。半年内公司60%在研项目负责人发生变动,技术团队的稳定性值得关注。

  此外,公司或还潜藏技术泄露风险。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披露,李思越在2021年3月作为发明人为公司申请了名为“一种复合涂层、制备方法及器件”的专利,2020年还为公司申请了“疏水疏油涂层及其制备方法和产品”等两项专利,申请状态为在审。2021年8月,李思越离职,或为公司带来较大泄密风险。

  同时,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隋爱国于2018年12月加入菲沃泰。而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披露,2018年11月,隋爱国刚刚作为发明人为原单位申请了专利“紫外线吸收薄膜及其制备方法”,7月-8月还为原单位申请“微棱镜反光膜”“一种黄色油墨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入职前密集为原单位申请专利,入职菲沃泰后是否涉及竞业限制?是否存在潜在的技术纠纷风险?有待菲沃泰回答。

  除此以外,报告期内公司还深陷专利纠纷。

  据招股书,2018年8月,P2I公司以菲沃泰深圳分公司及公司客户的EMS厂商为被告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主张两被告侵犯其享有的ZL200580013040.9号发明专利权。

  2019年9月,经公司深圳分公司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宣告P2I公司持有的争议专利全部无效。此后,P2I公司因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无效审查决定,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被告、以深圳分公司为第三人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值得关注的是,据国家知识产权局,ZL200580013040.9号发明专利的状态依然为“专利权维持”,不知为何招股书称P2I公司持有的争议专利全部无效。

  报告期内公司内控或也形同虚设

  据招股书,报告期内菲沃泰银行存款涉及转贷金额累计3500万元。

  2018年-2020年,菲沃泰向关联方无锡荣坚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坚五金)采购设备,公司从银行取得贷款资金后转给荣坚五金,支付设备采购款。由于公司资金缺口较大,公司又从荣坚五金拆借资金。也就是说,荣坚五金在收到货款后,又将资金转回至公司账户。上述转贷行为共涉及3500万元。

  同时,公司还存在向关联方采购设备后开具商业汇票结算的情形,涉及汇票金额累计3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荣坚五金采购设备后开具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结算,荣坚五金进行票据贴现后又将款项借回给公司。2019年和2020年,公司开具存在上述情形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分别为800万元和2200万元。

  除此以外,2020年公司还因员工违反客户规定产生罚款支出7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还存与关联方或第三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收货款、不规范薪酬奖金发放和费用支付及资金占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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