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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停牌钉子户”最后的挣扎,不愿退市,怒告深交所!应退尽退已成必然

  来源 董秘一家人

  因不满意深交所作出的退市决定,德奥退将深交所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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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奥退状告深交所

  6月16日,德奥退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该案件原告为德奥退,被告为深交所。德奥退请求:判令撤销深交所作出的《关于不同意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并判令深交所停止对其终止上市自律监管决定的流程。

  据了解,因2017年、201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德奥退股票自2019年5月15日起暂停上市。停牌逾一年后,2020年7月,德奥退向深交所提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并获得受理,不过,今年2月,深交所宣布德奥退该申请未获通过,并最终作出了对其终止上市的决定。

  在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德奥退提交了复核申请,不过这并没能改变公司走向退市的命运,6月15日,德奥退收到了深交所《终止上市复核决定书》,深交所维持对德奥退的终止上市决定。

  值得一提的是,6月16日是德奥退退市整理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最终平盘收盘,股价定格于0.53元/股,总市值仅剩2.95亿元。股票终止上市后,德奥退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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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都诉深交所曾败诉

  事实上,德奥退并非首家因被终止上市而将深交所告上法庭的个股,2017年时,新都退也曾起诉深交所,要求撤回退市决定,不过,最终以败诉收场。

  在上述案件立案之初,深交所曾公开表示,其作出新都退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深交所将认真贯彻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坚决落实退市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申请,从严监管规避退市行为,对于达到退市条件的公司,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全力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

  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娄霄云表示,德奥退本次胜诉的概率依旧不大,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指标已不符合深交所股票恢复上市的标准,其恢复上市的主张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不过,在北京某律所律师张施琥看来,这两起诉讼也存在一定意义。上市公司退市,不仅关乎上市公司的利益,还涉及众多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对被强制退市的公司来说,虽然可以进行复核申请,但实践表示基本不能改变交易所作出的退市决定,公司目前仍缺乏必要的司法救济手段。这两起诉讼对推动我国退市制度进一步完善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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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市常态化势在必行必行

  今年是有着“史上最严退市新规”实施的第二年,据不完全统计,自5月份以来,已经有累计超30家公司发布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股市如战场,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弱肉强食也是不变的定理。表现不佳的上市公司终将失去存活的机会,退出A股舞台,为优质公司和新生代让出位置。

  退市速度加快的背后,是退市制度的日趋完善,资本市场优胜劣汰效率得到显著提升。

  此前为了规避退市,不少濒临退市的公司在“收入”、“利润”方面做起了文章,比如突击销售,在短期内突击增加营业收入等。对此,2021年底,交易所发布了营业收入扣除业务办理指南,从三个方面发力精准打击空壳公司。一是细化贸易、类金融业务扣除要求;二是规范“稳定业务模式”判断标准;三是明确将非正常交易合并取得的收入进行扣除。

  4月29日,证监会发布并实施《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了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退市情形更加健全,退市效率大幅提升。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投资者保护,适应常态化退市的要求,构建“有进有出、能进能出”的优胜劣汰良好生态。

  可以预见,在严格的退市制度执行之下,此前的各种制度漏洞被堵住,“应退尽退”已成为必然。

  开源证券指出,2006年以来,A股退市制度先后经历了五次改革优化,目前在2020年退市新规的推动下常态化退市已初现成效。

  一是退市制度不断优化,退市标准更加合理,退市流程更加高效。退市新规对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等四大类退市标准进行了完善,并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缩短财务类退市触发期限、退市整理期交易时间和退市停牌时间。

  二是退市制度执行更加严格,严打保壳炒壳行为,质次企业得到有效出清。营收和净利润组合退市指标的引入、营收扣除标准的持续完善和财务类指标的全面交叉适用使得壳公司规避退市的空间进一步压缩,“戴帽”公司交易活跃度大幅下降。

  三是退市制度效果显著,退市企业数量快速增长,退市渠道逐渐多元化。2021 年退市数量达到20家,创历史新高,2022年预计还将继续增加,1元退市、重大违法类退市、规范类退市等非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逐渐增多,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等退市渠道亦不断畅通。

  同时,退市新规正与全面注册制改革形成正向反馈:一方面,退市新规将强化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促使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为全面注册制改革稳步推进提供保障;另一方面,注册制改革的持续深化将推动“壳公司”的持续贬值,从而加速质次公司的退市出清。

  在两者相互作用下,国内资本市场也将快速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从而更好地实现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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