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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香科技IPO失败的启示:实施行贿的同时,把实控人“洗干净”很重要

  基本面力场

  7月14日晚间深交所官网公布,万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上会未获通过。招股书显示,万香科技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香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IPO的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财经公关为诺耶财经。

  复盘万香科技IPO失败案例,集行贿、逃税、排放超标于一身,无缘于A股也是情理之中吧。力场君倒是觉得,将IPO失败的万香科技,与同期实现IPO上市劲旅环境作为对比,就非常经典,值得关注和借鉴。

  先说万香科技的事儿,公开信息披露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春南曾于2016年12月23日、子公司宏邦化工曾于2017年9月18日先后因涉嫌行贿罪、单位行贿罪被原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其实万香科技的IPO还是得到了淮安市清江浦区的支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于2017年12月11日和2018年2月6日出具《撤销案件决定书》,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等原因不做追诉,撤销了万邦香料、宏邦化工、李春南涉嫌单位行贿案。

  但是无法回避的是,万香科技控股股东为万得联合,而李春南持有万得联合的40.71%份额且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是万香科技唯一的实际控制人,个人的“前科”还是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

  在此之前,深交所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申报材料显示:2005年至2019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时任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涉及9项行贿事项;红筹架构拆除期间,李春南等15名自然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外汇投资登记被行政处罚,李春南等15名自然人未缴纳在万香国际私有化过程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2017年至2021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气体污染物排放超标、海关申报违规、消防违规等被行政处罚11次。

  就此深交所上市委要求万香科技说明:1、上述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发行人董监高及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存在其他涉嫌违法情形;2、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健全,是否已经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是否能够合理保证发行人合法合规。

  集合了行贿、逃税、排放超标,万香科技的IPO可谓是槽点多多、一身窟窿。这也给其他打算上市的公司提了个醒,在合规经营方面尽量不要留下太多污点;如果实在遇到有历史污点,也要与实际控制人撇开关系,力场君要对比的就是接下来的劲旅环境。

  在万香科技IPO被否决的次日,也就是7月15日,劲旅环境挂牌上市了,其实这家公司也存在高管行贿的污点,包括:1、2013年10月实控人之一、董事、副总经理于晓娟于晓娟向时任安徽灵壁县副县长、城管局局长行贿12万元,2019年1月一审判决;2、2019年、2020年,子公司六安劲旅法定代表人付淮军向六安市叶集区时任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张斌行贿现金3万元及价值1万元的购物卡,2020年10月一审判决;3、2017年春节至2018年春节,子公司萧县君联总经理向安徽萧县酒店乡乡长行贿3000元购物卡,2019年7月26日一审判决。

  但是这并没有阻挡住劲旅环境的成功上市,对比万香科技与劲旅环境的行贿历史,还是能够看出其中明显的区别:万香科技的行贿曾经更高,由唯一实际控制人亲自操盘,而劲旅环境的行贿污点最高也就能追究到副总经理,而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董事长于晓霞并未直接出面。

  这正是劲旅环境聪明的地方,把第一顺序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保护了起来,“脏活儿”让手下人去干,这才让行贿的历史没有成为公司IPO上市的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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