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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布《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

万洲财经APP获悉,9月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要积极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吸引具有一定行业优势的上市公司迁入海南,吸引优质拟上市公司到海南注册并培育为后备上市企业,支持上市公司依法依规将其优质业务板块分拆在海南新设子公司并申请首发上市。

原文如下: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行

海口中心支行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 证监会海南监管局

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

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函〔2021〕31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30日

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海南

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

人行海口中心支行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 证监会海南监管局

外汇局海南省分局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及《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的重要部署,坚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加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总体原则,进一步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立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金融政策和制度框架,制定本方案。

一、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一)进一步推动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

1.适时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银行范围。支持审慎合规的银行扩大试点企业范围,便利更多信用优良、管理规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贸易结算。(责任单位:外汇局海南省分局)

2.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审慎合规的银行在履行“展业三原则”等义务的基础上,可试点凭支付指令为洋浦保税港区内优质客户依法办理真实合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结算,进一步便利真实合规国际贸易的跨境结算。(责任单位:外汇局海南省分局)

3.鼓励优质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跨境结算。鼓励海南自由贸易港内银行机构,按照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的相关方案规定的便利化措施,为跨境人民币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责任单位:人行海口中心支行)

4.鼓励使用自由贸易账户为新型国际贸易的跨境结算提供便利。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内银行机构按照相关操作指引的规定,为自由贸易账户优质客户按照“简化流程”办理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新型国际贸易跨境结算。(责任单位:人行海口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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