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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新股申购现超额报价 需及早遏制此非正当套利

万洲财经股票网7月13日讯,随着近期沪深股市行情的企稳,新股发行速度在加快,涨幅也明显抬升,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人数也大幅增长。随之而来的是网下新股投资者特别是个人大户超额报价问题愈发突出,由此导致了一部分投资者获取了不正常的超额收益,而使众多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严重侵害。笔者认为,为使市场三公原则得到应有的尊重,这一不正常的套利现象理当尽早得到遏制。

去年11月下旬,经过了又一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后的IPO重启,新股由先缴款后配售修改为先配售后缴款,由此解决了申购期资金大量流动引起的交易所回购利率大幅上涨的问题,减小了新股发行对市场的冲击。今年以来,在新股申购过程中没有出现利率的异常飙升,也没有出现以往由于巨额资金参与网下申购而导致市场下跌的情形,制度改革对证券市场稳定的贡献有目共睹。

但由于新股发行制度中对网下投资者的约束条件没有明确规定,致使一部分没有受到制度约束的网下投资者,特别是个人大户出现了显著的超个人资产规模的报价,据此获得了明显超出其他投资者的不正常收益。

具体而言,公募基金、社保和券商资管的集合产品等均有明确法规限制,要求在参与网下新股报价时,申报的新股金额不得超过基金或产品的总资产,部分产品甚至更严苛,而除此之外的网下投资者则暂无相关法规约束,由此形成了新制度下的监管空白。

对于没有约束的网下投资者,只要满足两市各1000万市值的条件,就能以远超出于产品或个人资产的数量在网下新股申购。举例来说,一个3000万规模的账户,可以报出几十亿的网下申购规模,这是受规则约束的公募、社保等投资者的数百倍甚至上千倍,由此获得了巨额不当利益。与此同时,这一畸高的杠杆率也为未来的市场运行带来了不可预料的巨大风险。

在华东某省银行的申购过程中,这种现象表现得尤其突出。在2178个入围配售对象中,社保和公募基金的满额申报比例为10.67%,保险、年金的满额申报占比达到57.44%,而个人投资者和私募等产品的满额申报规模高达81.49%,561个个人投资者,更有558个报满了50.7亿元的网下申购金额上限,这显著超出了合理的比例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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