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股票投资

题材股全线溃败!银行股逆市护盘 多家银行高管增持自家股票

  周三,各大指数表现弱势,截至发稿沪指跌幅接近1%,创业板跌幅扩大超过2.5%。盐湖提锂、光伏、半导体等高景气题材股继续回撤。以半导体为首的科技股亦然遭重挫。

  相反,银行板块逆市上涨护盘,截至发稿板块涨幅超过1%,兴业银行(601166)、成都银行(601838)、平安银行(000001)、邮储银行(601658)、宁波银行(002142)涨幅居前。

题材股全线溃败!银行股逆市护盘 多家银行高管增持自家股票

  2021年12月31日,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网信办、外汇局、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中表示,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不得在支付页面中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作为支付选项,以默认开通、一键开通等方式销售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

  具体来看,该《办法》延续了前期对互联网平台个人信用信息的监管思路,即一切金融活动必须纳入监管,所有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互联网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金融业务,主要是提供金融产品营销和个人信用信息两方面服务。而对于个人信用信息的监管已经出台相关政策。本次《办法》适时推出,也算是补齐了互联网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业务的制度短板。

  为什么对互联网平台进行制约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客户与数据资源日益成为互联网平台实现垄断的重要凭借。部分互联网企业多年以来积累了海量的客户信息、建立了更易触达客户的渠道,并以此和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业务。但同时在金融产品营销方面也出现一些违规问题,诸如夸大收益、虚假宣传等。此外之前互联网监管制度的短缺也造成部分平台在个别业务领域市占率过高,造成资本在金融领域野蛮生长。本次《办法》出台,旨在将金融活动与业务纳入监管、防治资本无序扩张,从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互联网营销的作用按照业务参与程度可分为两类,即为代销和导流。前者需要监管颁发的第三方代销牌照,已经有完善的法律法规进行业务规范,而对于导流的监管则相对较为模煳。本次《办法》中强调“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恪守信息技术服务本位,不得变相开展金融业务活动”,可以理解为是对互联网平台在营销金融产品中的导流作用进行定位。

  有什么是值得关注的

  本次《办法》在禁止性行为中有两条内容值得关注,分别是禁止嵌套销售和禁止变相参与金融业务收入分成。关于禁止嵌套销售,本质上是要求支付账户和信贷账户断开链接,以免形成监管空白,支付账户运营的背后必须要有信贷账户作为支撑。关于参与分润模式的规范,实则参考2020年以来助贷行业持续进行整改,部分助贷平台有明显向引流作用转变的趋势,其分润模式也基本确定是以导流和辅助风控等为依据。本次将互联网平台营销定位为引流作用,能赚取的只能是引流费。

  多家银行高管增持自家股票

  此外,1月4日晚间,浙商银行(601916)宣布该行行长斥资100万元增持了自家股票,这成为元旦后A股银行首例高管增持案。而在此前的2021年12月,重庆银行(601963)、紫金银行(601860)等也密集宣布董事、高管因稳定股价已增持完成或计划增持。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