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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亡后个人缴纳社保的钱可以退还吗 具体是怎么样

大家好,小社来为大家解答社保的问题。人死亡后个人缴纳社保的钱可以退还吗,具体是怎么样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解答:

1、个人缴纳社保的钱,死后还能退吗?具体是怎样的?

2、根据社保法,个人账户不能提前支取,但是这个钱可以在参保人死亡后继承。继承就是一次性归还给家庭成员。我们在缴纳养老保险的时候,无论是职工还是灵活就业人员,都是按照两个账户来管理的。

3、职工属于单位的,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纳,单位缴费比例为16%,计入统筹账户,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计入个人账户。根据社保法,无论你去哪里,无论你如何调动工作,跨省就业,这笔钱都会一直记在你的个人账户里。

4、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分别计入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计入统筹账户的比例为12%,计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为8%。这8%计入个人账户的钱,也永远是你自己的钱。不管你以后在用人单位工作,这笔钱也会通过转账的方式转移到新的参保地。

5、现实生活中,有的参保人因患病或各种突发事件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仅缴费几年就不幸身故。那他们交的养老保险怎么还?

6、如果属于单位的职工参保,因为单位缴费已经计入统筹账户,这笔钱属于养老保险基金,这笔钱不能返还给死亡职工家属。但每月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的8%,加上这8%产生的投资收益或利息,在被保险人身故后会一次性返还给家庭。

7、如果属于个险,也就是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根据社保法,只能退个人账户的8%,也就是统筹账户的12%,不能退。但由于参保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都是自己缴纳的,如果只返还部分个人账户,对参保个人是不公平的。

8、个别参保人死亡后的退费,各地处理方式不同。总的原则是确保个人被保险人的权利不受影响。例如,根据《四川省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三项“个人参保人员在领取基本养老金前死亡的,个人作为个人参保人员缴纳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含个人账户收入及利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9、根据四川的这一方案,个人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前死亡的,其缴纳的所有费用不仅要返还给家庭成员,个人账户产生的收入和利息也要返还,即返还给家庭成员的钱要多于死者生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

10、有的地方采取只返还个人账户,但享受死亡抚恤金的方式来弥补。在职职工死亡后,应当按照非因工死亡待遇享受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等待遇;参保个人死亡后,除返还个人账户资金及利息外,还应按规定支付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如果这三项费用超过死者生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则无需扣除。个人账户、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之和小于被保险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用的,应当退还被保险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用。

11、被保险人死亡后,其家属或法定继承人应持被保险人死亡证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个人账户和死亡抚恤金领取手续。如果缴纳了医保,医保个人账户中未使用的资金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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