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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的待遇 杭州市哪些人员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大家好,小社来为大家解答社保的问题。杭州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的待遇,杭州市哪些人员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解答:

1、杭州市哪些人员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的识别

3、登记失业人员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可享受与就业困难人员相关的就业。

4、哪些人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5、登记失业人员中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即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负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的失业人员,无经营、投资收入;

6、(2)低保和边缘家庭成员;

7、(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的人员;

8、(4)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9、(5)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5周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

10、【杭州失业保险和失业救济金是一回事?】

11、不是,两者的申请条件和金额标准是不一样的。

12、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13、(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14、(三)已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的。

15、失业救济金的申领条件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16、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失去工作,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17、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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