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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政策的基本条件以及部分注意事项

  南京市调整了积分落户的内容。根据《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房产、年龄等结算条件有了新的要求。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积分结算方式。为了让大家了解与新积分结算相关的调整,接下来小编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一、南京积分落户的条件

  (1)本人必须有《江苏省居住证》;

  (2)在南京市有稳定住所;

  (3)在南京缴纳社保满24个月;

  (4)累计积分达到100分;

  (5)本人无犯罪史,无犯罪记录。

南京落户政策.png

  二、南京积分的实施与调整

  (1)房产调整:最高不得超过90分,按每平方米1分计算;共有房屋按其产权比例分割;出租房屋不得分;南京市只能对一个套房评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套房不会累计评分。

  (2)年龄结构调整:原年龄限制为45岁,现改为40岁;到40岁得5分,年龄减1岁得1分,最高20分。

  (3)婚姻调整:配偶是南京户口且长期维持婚姻关系的,取得结婚证一年以上计10分。

  (4)落户区域调整:不同区域的积分也不同, 江宁区加30分,浦口区加40分,落户六合区, 溧水区,高淳区积分更多,一般加50分;在南京生活了两年的人得24分。

  (5)社保缴费调整:过去工作稳定的职工,需要在2年缴纳社保,累计缴纳社保不少于2年。

  2、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以先在网上模拟估分。如果您达到要求的分数,您可以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公安定居的受理窗口。申请人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审查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当场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可以立即进行验收;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2.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查,将申请人的资料输入综合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综合档案,发布初步审查意见。

  3.公安管理部门自收到其他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职责分工移交有关部门审查。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审计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安部门出具审计意见。

  4.公安区主管部门已通过相关部门对积分信息管理系统的扣分和明细审核,积分总数已达到100分以上的,应通知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手续。

  3、办理地点:各区公安主管部门应建立积分落户受理窗口,受理落户申请材料。

  4、受理工作时间:法定标准工作日。

南京落户.png

  5、落户地点:

  取得定居资格的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定居地点,并在本市进行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人应当在其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持有房产证并办理户口登记的住所落户。

  不具备前款落户条件,可以在直系亲属持有房地产产权证明的住宅、政府向本市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出租屋、本单位出租的住宅、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公租房租赁证明并登记为家庭户的住宅中落户。

  不具备前两款条件的,可以在用人单位集体落户;不具备集体落户条件的,可以在单位各级人才服务中心落户。

  不具备前三款条件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录的居住地址办理居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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