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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维权难上加难原因所在,股票维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股票维权难上加难的原因所在,股票维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新上任的证监会管事的讲话唤起了广大中小投资者通过法律挽回投资损失的意识。一群律师也自告奋勇,在网站上推出了“股东权利保护平台”,并召集了一群中小股东捍卫自己的权利。今年2月,一些上市公司如圣德棉,圣东盛和【ST沪科(600608)、股吧】等。被受损股东以“虚假陈述”起诉。

  然而,在这股热潮中有一个根本问题被人们所忽视。股东维护自己的权利就这么简单吗?最后,发现股东权益保护不容乐观。

  1.非正规股东权益

  “虚假的陈述”与“内幕黑色交易”还有“肆意的操纵股价”是上市公司侵害中小股东的三种常见方式。然而,最高人民法院仅发布了对“虚假陈述”导致的股东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对“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的赔偿没有标准。目前,所有相关法律法规都对上市公司的非法经营行为规定了刑事和行政责任,对上市公司应当为投资者承担何种赔偿没有专门的规定。不少所谓的入门炒股新手秘籍让很多人趋之若鹜,但是依然有股民被骗,最后维权无门。

  即使是“虚假陈述”,尽管胜诉或和解后获得赔偿的股东比例高达80%,但数额并不乐观。

  2.严格的侵权认证

  在受理索赔时,即使是上述当局认定的“虚假陈述”也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承认。首先,以协议转让方式投资的人不能因此获得赔偿。第二,如果在作虚假陈述时有其他民事侵权行为,损失将不予赔偿。在保护受理,投资者权利一案中,法院认为股价下跌并不完全是“虚假陈述”造成的,因此索赔金额大大减少。

  股东认为中粮房地产未能及时宣布此次处罚,导致他们对个股走势判断失误,从而将中粮房地产告上法庭。但中粮房地产提出的反驳理由是,涉案金额不到公司总成本的0.1%,对公司股价没有影响,投资者损失与“虚假陈述”内容没有因果关系。

  此外,如果投资者在“虚假陈述”被揭露或纠正之前已经出售了股票,将不会提出索赔。

  最后,因“虚假陈述”导致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只有两年。一旦超过法定时效,法院将不会授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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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极度缩水对损失的计算

  事实上符合上述所说的规定,投资者也不会获得相当于实际损失的赔偿。因为法院在计算赔偿时采用了填平原则,即只计算直接损失,不承认机会成本等间接损失。

  由此可以看出,损失的计算极其保守,33,354英镑只能弥补股价下跌造成的损失。如果是牛市中的股票,尽管有“虚假陈述”,股价还是上涨了。即使增加率大大降低,股东仍然不能得到补偿。

  更不合理的是,如果市场同期上涨,在计算损失时,市场指数应该给投资者带来的收益不会加到投资损失上。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类似的案例。

  此外,虽然规定赔偿金额还应包括损失的资金利息,这是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可操作性不强。在实践中,同一只股票经常被买卖多次,但不清楚它是单独计算还是根据平均价格计算,或者它是从第一次购买开始,到最后一次出售结束。

  取消权利也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实际上,投资者通常在除权后多次买卖股票。在计算这一损失时,他们只需要将除权前买入的股票转换成除权后的价格,该价格可以从以后多次买入或卖出的股票中加减。这个方法相对简单。

  4.鸡肋维权路

  因为在这样的案件中有许多原告,允许原告在不同的法院起诉将不可避免地导致不同法院有不同标准的问题。此外,证券诉讼是一项专业诉讼,既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也需要专业的金融知识,而散户投资者的投资规模小,损失金额有限。面对众多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款,以及高门槛和专业的诉讼知识,散户投资者往往不愿抗争。

  股票维权难上加上的原因所在,股票维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根据过去的经验,类似的诉讼也显示出一个特点:它们很少拖到法院的最终判决。上市公司倾向于在预期败诉的情况下提出和解,和解的赔偿金额一般低于股东在诉讼中提出的赔偿金额。面对漫长的诉讼时间和专业的诉讼程序,投资者往往接受和解。

  由此可以看出,投资者通过起诉上市公司来要求赔偿,但事实上,他们不会得到良好的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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