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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管网集团2022年文23储气库容量竞价交易的公告

SHPGX导读:为了进一步响应国家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要求,提高基础设施公平开放程度,充分发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储气库等基础设施的综合储气调峰能力,服务行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2020年4月10日国家五部委《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发改价格〔2020〕567号)“对于独立运营的储气设施,储气服务价格、天然气购进和销售价格均由市场形成”的意见精神,在充分总结2021年交易工作的基础上,国家管网集团联合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拟定于2022年3月30日通过上海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展文23储气库容量竞价交易。具体公告如下。

关于开展国家管网集团2022年文23储气库

容量竞价交易的公告

交易中心〔2022〕7号

为了进一步响应国家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要求,提高基础设施公平开放程度,充分发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家管网集团”)储气库等基础设施的综合储气调峰能力,服务行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2020年4月10日国家五部委《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发改价格〔2020〕567号)“对于独立运营的储气设施,储气服务价格、天然气购进和销售价格均由市场形成”的意见精神,在充分总结2021年交易工作的基础上,国家管网集团联合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下称“上海交易中心”)拟定于2022年3月30日通过上海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展文23储气库容量竞价交易。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1日-2022年3月28日18:00。

二、交易时间

2022年3月30日11:00-11:30。

三、产品介绍

1.储气库名称:文23储气库,储气库介绍详见“附件1”。

文23储气库储气服务是指国家管网集团利用所属文23储气库及配套管道的富余能力,为客户提供包括注气、储气、采气等环节在内的综合性储气服务产品。注气时,客户将天然气自国家管网集团上载站场上载,国家管网集团通过管道运输,运输至文23储气库进行存储。采气时,国家管网集团将客户储存的天然气自文23储气库采出,经过国家管网集团管道运输至下载站场进行下载。

2.卖方:国家管网集团指定所属企业。

3.储气服务交易容量:3亿立方米。

4.储气服务期限(交收期):2022年4月15日-2023年3月31日。

其中:

注气期:2022年4月15日-2022年10月31日;

采气期:2022年11月15日-2023年3月31日。

购买储气服务的客户在2022年9月30日前至少实现存储竞拍所得储气容量80%的天然气,以保障冬季天然气供应。若客户未能达到该要求,国家管网集团有权就客户储气容量与实际储气量之间的差额部分储气库容向第三方进行分配,无论是否再次分配成功,客户仍需承担储气服务期限内该差额部分储气库容对应的储气容量费。

5.交收地(储气点):文23储气库,位于河南省濮阳市。

6.交收方式:自主交收。

7.天然气交接点

天然气交接点以储气库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8.注采能力及注/采气通道(配套管输)

按照客户竞拍所得储气容量占比等比例分配注采能力,3亿方库容对应注采能力情况见“附件2”。

客户购买储气服务之后,每月15日前提交下月注/采计划,国家管网集团于当月25日前与客户确认注采与管输计划。配套管输服务,在具备物理联通条件情况下,按合理路径的原则满足。此次文23储气库储气服务无法提供配套管输服务的管段及流向见“附件3”,客户申请配套注采气管输路径时,应避免使用相应流向的管段。在储气库、配套管输服务剩余能力能够满足需求时,经国家管网集团同意,客户可超量注采。

9.储气损耗:储气损耗率为4%,客户实际可采气量=实际注气量×(1-储气损耗率)。

10.气质要求

注入的天然气和采出的天然气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中一类天然气标准。

11.收费模式

储气服务费采用两部制计价,包括储气容量费、注采费。

储气容量费按服务期限收取,依“照付不议”原则按月滚动支付,每个结算周期结算当月费用,储气容量费单价以0.636元/方(含税价格)为竞拍底价通过交易中心竞价交易形成合同单价。

注/采气费按实际注/采气量收取,注气费单价为0.1378元/方(含税价格),采气费单价为0.0742元/方(含税价格)。

注/采管输费按实际管输量收取,每月结算一次,管输费率按国家或地方政府定价执行。管输费按照签约管容执行照付不议,具体以合同规定为准。

四、交易模式

通过上海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进入“竞价交易”-“储气服务”-“储气服务交易专场”。

五、交易资格

1.国家管网集团交易资质认证要求

1.1具备国家管网集团托运商资质条件。

1.2在接受国家管网集团服务期间,无重大违约记录。

1.3上游资源落实,已签署上游资源合同或意向协议。

1.4下游市场落实,已签署供气合同或意向协议。

1.5能够按照国家保供相关要求,必要时服从统一调配。

2.上海交易中心交易准入资格要求

2.1申请企业须为上海交易中心国内交易商会员,且已完成银行第三方存管签约。

2.2申请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不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名单之列。

2.3申请企业应具有完整的天然气、储气库服务交易、交收、结算及风险管理的体系和团队。

3.申请报名

有意向参与此次交易的企业请将“附件4”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件、上游天然气资源采购合同或意向协议、下游用户销售合同或意向协议发送至以下邮箱:PNG@shpgx.com。若意向企业未曾获得国家管网集团托运商资质,请按照“附件5”要求准备相关资料一并发送至上述邮箱,报名是否成功以上海交易中心邮件回复为准。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18:00时。

4.入围通知

国家管网集团和上海交易中心收到企业申请表后,根据提交的时间顺序开展资质审核,并于3月29日10:00时之前通过邮件发送审核通过的入围通知及电子合同模板。收到入围通知的企业请于本公告公布的交易时间在上海交易中心的交易系统内按时参加交易。

六、保证金与结算

1.交易保证金和服务费

1.1交易保证金:为竞拍所得储气容量对应储气容量费的百分之十,客户在交易前应确保在上海交易中心交易入金账户资金充足。买卖双方根据上海交易中心规则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达成交易后,客户需在15日内,向国家管网集团缴纳储气服务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经双方确认,释放交易保证金。线上交易完成后,客户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向国家管网集团提交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的,客户交易保证金作为合同违约金由交易中心支付给国家管网集团。

1.2交易服务费:为竞拍所得储气容量对应储气容量费的千分之一。

2.履约保证金

交易达成后,客户线下支付储气服务履约保证金(可使用履约保函),金额为竞拍所得储气容量对应储气容量费,履约保证金支付后,上海交易中心释放线上冻结的交易保证金。

七、交易准备工作

1.已开户客户

已开户客户请查阅上海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shpgx.com)-会员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最新交易系统客户端,按照操作手册熟悉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s://www.shpgx.com/html/download/。

2.未开户客户注册流程

2.1注册:登录上海交易中心官网-会员中心-会员注册,填写注册相关信息,跟踪审批进度。

2.2账号绑定及入金:选择银行账户进行签约操作,向系统入金,确保保证金及服务费金额充足。出入金教程可登录上海交易中心官网-入市指南-操作指南,根据操作教程完成银行账户签约及入金,确保交易账号余额足以支付交易保证金及服务费。

本次交易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解释权归国家管网集团和上海交易中心所有。

如需进一步咨询,欢迎拨打:

国家管网集团:

夏飞鹏,18872230287

郭洁琼,15000758360

上海交易中心:

许飞,18721167768

陶鹏,15969719088

八、附件

1.文23储气库基本情况

2.日注采气能力表

3.无法提供配套管输服务的管段及流向表

4.文23储气库容量竞价交易报名表

5.国家管网集团托运商资质准入资料清单

6.天然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申请表

7.授权委托书(办理国家管网集团托运商准入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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