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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车需要的手续」防风险管理再落一子银

为推动商业银行强化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工作,有效地防治集中度风险,银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工作必要》(下述简称《必要》),现向社会上公开发表征求意见。银监会将根据各界反馈看法,更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适时发布。

大额风险暴露监管是谨慎监管的最重要枢纽。2014年4月,苏黎世该委员会发布了《定量和控制大额风险暴露的监管构建》,在全世界范围对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提出了统合监管要求。从国外状况看,《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控股公司顾客授信的业务金融指引》等法规对实体顾客利息、控股公司顾客授信集中度提出了监管要求。近年随着中华民族金融业较慢持续发展,金融机构对顾客的授信方法日益多样化,顾客集中度风险呈现出一些新特征。借鉴国际性监管国际标准,结合国外金融业实践,制定统合、法规的大额风险暴露监管比赛规则势在必行。

《必要》包括六章45条以及六个附件,具体了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监管要求,明确规定了风险暴露计算范围内和方式,从组织指令集、管理模式、外部额度、信息技术等各个方面对商业银行强化大额风险控管提出明确要求,具体了监管可以采取的监管政策。

《必要》对于防范系统化金融风险、加强对单一经济发展国际金融支持具有最重要作用。一是借鉴国际性监管国际标准,明确规定了大额风险暴露监管国际标准和计算方法,对商业银行加强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工作提出一整套安排和要求,有助于推动商业银行提升集中度风险管理水平,降低顾客授信集中度。二是提高了单家金融机构对单个券商顾客风险暴露的监管要求,有助于引导金融机构回归根源、专注主业,消退对券商的业务的依赖,将更多经费倒戈单一经济发展。三是具体了单家金融机构对单个中小企业或控股公司的授信总额上限,有助于改变授信步骤中“搭便车”“垒富户”等现像,提高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改善贷款资源配置效能,降低系统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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