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湖南省落后产能退出情况的公告
网友投稿• 2022-02-17 11:40:27 •阅读123
按照《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经信产业〔2018〕41号)要求,省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收集了有关部门报送的2021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已完成淘汰任务企业名单,现予以公告。
湖南省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兼并重组
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代章)
2022年2月16日
资讯监督:乐卫扬 021-2609382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