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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聚焦粮食保供 完善棉花目标价政策

  本世纪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昨天下午公布。文件有两处直接涉及棉花,还有部分内容与棉花生产存在密切关联,本网加以简析。

  一、两处直接涉棉内容:

  1、在“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第三点“(三)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中,提出“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这点在去年的中央一号文中没有提及。

  2、在“二、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第六点“(六)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中,提出“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这点在去年的中央一号文中也有类似表述,具体为“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今年的表述,更加强调了耕地利用的优先顺序,侧重对粮食的保障。

  二、涉棉其他内容:

  1、在“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第一点“(一)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中,提出“推进黄河流域农业深度节水控水,通过提升用水效率、发展旱作农业,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2、在“二、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第七点“(七)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阶段性任务。”中,提出“积极挖掘潜力增加耕地,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盐碱地等后备资源适度有序开发为耕地。研究制定盐碱地综合利用规划和实施方案。分类改造盐碱地,推动由主要治理盐碱地适应作物向更多选育耐盐碱植物适应盐碱地转变。支持盐碱地、干旱半干旱地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

  棉花作为耐旱耐盐碱的经济作物,无疑符合黄河流域发展旱作农业,以及作为耐盐碱植物适应盐碱地种植的要求,优势十分明显。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

  快讯:一号文两点涉及棉花保障供给安全

  国务院办公厅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2020-11-1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提出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

  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

  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

  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盐碱地

  是盐类集积的一个种类,是指土壤里面所含的盐分影响到作物的正常生长,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粮农组织不完全统计,全世界盐碱地的面积为9.5438亿公顷,其中我国为9913万公顷。我国碱土和碱化土壤的形成,大部分与土壤中碳酸盐的累计有关,因而碱化度普遍较高,严重的盐碱土壤地区植物几乎不能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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