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石保供稳价需要做好系统工程
近日,为加强铁矿石现货和期货市场联动监管,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赴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联合调研。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指示继续做好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后,铁矿石作为大宗原材料的代表品种被监管“盯牢”,一系列调控组合拳打出,既聚焦于解决现货层面影响因素,也关注到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等长期深层次问题。目前,铁矿石价格较年内高位已明显回落,不过,境内外价格不同步、定价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凸显。
“疯狂的石头”被盯牢
日前,针对近期铁矿石市场供需总体稳定、港口库存持续上升至多年高位,但价格大幅上涨的异常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联合组织港口协会及部分港口企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大幅缩短贸易企业铁矿石免费堆存期、提高港口囤积成本,防范过度囤积等相关工作,指导港口企业敦促铁矿石贸易企业释放过高库存,尽快恢复至合理水平。
此轮铁矿石调控,可以追溯到去年11中旬。在银行放宽信贷及地产“保交付”概念的推动下,黑色系在冬季迎来了“淡季不淡”的热切交投氛围,上游原材料呈现普涨态势。在短短三个月不到的时间里,铁矿主力合约涨超60%,市场一片哗然,炒作之风又起。
春节假期前夕,国家发展改革委官微发布消息称,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铁矿石价格调控监管。然而,这个首度发声并未引起市场重视,铁矿石主力合约创下了新高。
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联合约谈有关铁矿石资讯企业,要求提供发布信息的事实来源,提醒告诫相关企业发布市场和价格信息前必须认真核实、做到准确无误,不得编造发布虚假价格信息,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哄抬价格。并明确警告称,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严厉惩处。铁矿石应声下跌5.9%。
然次日,铁矿石又呈现出了上行态势,并在当日夜盘刷出了849.50元/吨的新高点。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证监会期货部联合召开会议,号召相关国有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助力政府保供稳价。同时,亦告诫相关企业不得编造发布虚假价格信息,不得恶意炒作、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赴青岛开展联合监管调研,全面了解了青岛港铁矿石库存变化,并调取了库存增长较快的企业名录。同时,要求部分铁矿石贸易企业释放过高库存、尽快恢复至合理水平,并提供近期铁矿石库存变化、买进卖出的具体时间、数量和价格等详细情况,配合核查是否存在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2月23日,发改委约谈港口,研究提高港口铁矿周转效率、防范铁矿囤积居奇的方案。至此,铁矿石期货盘面走弱,职能部门调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境内外供需博弈加剧
“在国内市场明显降温的背景下,境外普氏指数和新加坡交易所铁矿石掉期仍“居高不下”,内外温差较大。”市场出现这种声音,但也有人看法不一。
“国家在钢铁限产、加强铁资源供给保障方面的决心和力度空前。”一位业内专家告诉记者,这首先就是一种预期管理。去年钢铁业利润还可以,但主要靠上半年,到11月销售利润率是1个多百分点,12月是负的。尽管钢价上涨,但利润都跑铁矿石、煤炭那去了。虽然说供需决定价格方向,但如果实际供需没有什么实质变化,期现货却涨幅很大,那就说明需要遏制投机,加大预期管理。
我国加大铁矿石价格调控,是否会反作用于国际市场?专家认为这是肯定的。因为铁矿石掉期和普氏指数的标的就是中国青岛港的铁矿石到岸价。“铁矿石没有国际价格,全球就是用一个价格,普氏指数——中国青岛港62%品位铁矿石的到岸价。欧美日韩只要是进口铁矿石,都是用这个。”一位中钢协人士这样告诉记者。
业内人士呼吁,铁矿石调控要把握住我国是铁矿石最大采购方的地位和优势,规范和引导国内企业合理参与普氏报价,合理开展境外期现交易,提高监管的覆盖面和精准度。
中金公司大宗商品行业组长郭朝辉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认为,在“稳增长”基调下,虽然钢铁产量控制的力度与节奏仍有一定不确定性,但考虑到下游需求放缓、废钢替代等因素,今年国内铁水产量下滑仍是大概率事件。全球范围内而言,预计铁矿石需求可能与去年同比持平。但在供给侧,主流矿山利润空间可观,供给弹性较低,若产能替换项目顺利推进,发运量将继续增长,预计今年铁矿石供需将更趋宽松,铁矿石价格缺乏大幅回弹的基础。同时,随着废钢供应逐渐宽松,以及再生钢铁原料进口放开,预计废钢消费量将持续提升,对铁矿石形成替代。
建立系统的铁矿石保供体系
2020年,我国铁矿石进口量达11.7亿吨,据此估算,我国对进口铁矿石的依存度达80%以上。客观讲,目前国际铁矿石定价机制中,我国定价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中钢协曾多次表态,铁矿石定价机制不合理,“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亟须加强铁矿石资源保障、完善铁矿石定价机制”。
对此,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党委书记、总工程师,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李新创接受经济日报采访表示,铁矿石的保供稳价工作呼唤一个“系统工程”,日本的相关经验可以借鉴。
日本是全球第三大粗钢生产国,近几年粗钢产量基本保持在1亿吨左右,每年的铁矿石需求量在1—1.1亿吨左右。日本国内铁矿石资源缺乏,几乎100%依靠进口。2020年,日本共进口铁矿石9944.8万吨,主要来自澳大利亚和巴西。
日本从上世纪60年代就开始构建铁矿石战略保障体系,大致分为4个阶段:20世纪60~70年代的起步阶段、20世纪70年代~2003年的构建阶段、2003~2011年的完善阶段、2011年至今的调整阶段,目前已经建立世界上最为完备的铁矿石战略,日本政府在铁矿石战略中的地位举足轻重,是典型的政府主导型海外矿产资源开发战略。
首先,日本利用“开发进口”模式,以签订长期购买保证协议为基础,通过投资开发海外矿产资源,获得稳定进口资源。投资权益矿有两种形式;一是通过成为资源公司的股东,持有权益;二是针对开发项目与资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并持有权益。日本投资海外铁矿石的主体主要是日本财团和大型钢企。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参股了巴西、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等国家的铁矿山,每年获取的权益矿量基本覆盖其每年的进口需求。
其次,日本建立了铁矿石储备制度。日本的资源战略储备始于1983年,储备的矿产有石油、煤炭等能源矿产以及铁矿石、镍、钼等金属矿产。日本对铁矿石实施战略储备,主要以官民并举、政府和民间企业共同承担。一旦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幅度的动荡,价格上涨过大,政府就会动用储备进行调节;或相隔一定的时间,通过市场进行调整。日本铁矿石储备量可满足60天消耗,特殊情况下可满足150天的消耗。
政府支持则表现在以日本经济发展需求为指导,制定长期资源战略目标;成立专门机构,健全海外矿产服务体系,在政府、财团、企业、银行等各方主体之间承担中介服务、引导协调的角色;扶持日本财团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获取海外铁矿石资源;政府积极推进能源外交,加深与资源国的全面关系,以此来维护巩固经贸基础。
与此同时,日本制定了一系列和铁矿石战略相关的法律制度,尤其重视海外矿产法律体系的保障。
在海运配套方面,在布局全球铁矿石资源的同时,日本也布局铁矿石海运市场。以三大海运企业——日本邮船、川崎汽船和商船三井为代表的日本海运企业通过集约整合寻求规模效益,加上与日本财团、日本银行相互持股,共赢发展。通过与钢铁企业签订长期运输合同,一方面保证海运公司稳定收益和规避风险,另一方面保证日本钢企的运输成本。其次,通过对其他国家的海运布局,控制铁矿石海上运输。
李新创认为,在既定的全球铁矿石布局下,面对日益高涨的铁矿石价格以及每年巨大的进口需求,还需要在现有基础上寻求新的思路优化海外资源保障能力,投资形式上可以更加灵活,逐渐优化境外投资结构和布局,规范有序参与境外资源开发,增强矿产资源全球经略能力。其次,目前我国在铁矿石储备方面既无相关法规制度,也无实际操作经验。面对日益高涨的铁矿石价格以及每年巨大的进口需求,可考虑逐步构建国家和企业共同参与,产品储备和资源地储备相结合的矿产资源储备体系。
此外,通过技术创新可以增加钢铁产品的附加值,增大利润空间,消化铁矿石涨价的不利影响;通过技术支撑可以提升铁矿石利用率,节约资源,减少铁矿石需求,进而降低对国外铁矿石资源的依赖。(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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