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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2月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2022〕4号

为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所对违反交易所规则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2022年2月情况如下:

处理异常交易行为4起,涉及6名客户。其中,自成交超限1起,频繁报撤单超限3起。对5名客户采取了限制开仓的措施,对1家会员采取了电话提示的措施。

处理违反交易限额行为1起,对涉及的9名客户采取了限制开仓的措施。

处理客户套保套利持仓超过其相应资产配比要求的行为3起,对涉及的3名客户采取了限期调整、要求报告情况等措施。

特此公告。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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