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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2022年3月11日)

重点关注

01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2022年3月11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通知,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15日结算时起,菜粕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菜粕期货2207、2208、2209及221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苹果期货2205合约及尿素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02

关于对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实施交易限额的公告

2022年3月11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公告,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14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动力煤期货2204、2205、2206、2207、2208、2209、2210、2211、2212、2301、2302及2303合约上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20手。单日开仓交易数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期货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交易限额限制。

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要求报告相关情况并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5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累计2个交易日超过交易限额的,郑商所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1个月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郑州商品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03

关于调整菜粕期货部分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2022年3月9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通知,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10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菜粕期货2207、2208、2209及2211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6元/手,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6元/手。

04

关于对菜粕期货2205合约实施交易限额的公告

2022年3月9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公告,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10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菜粕期货2205合约上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000手。单日开仓交易数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期货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交易限额限制。

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郑州商品交易所要求报告相关情况并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5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累计2个交易日超过交易限额的,郑州商品交易所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1个月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郑州商品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05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2022年3月8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通知,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2年3月10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206、2207、2208、2209、2210、2211、2212、2301、2302及2303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50%。

二、自2022年3月9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菜粕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手续费和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2元/手。

三、自2022年3月10日起,硅铁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6元/手,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2元/手;苹果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20元/手。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06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的公告

2022年3月7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公告,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2年3月8日当晚夜盘交易起,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调整为4手。

二、自2022年3月9日起,强麦期货2205、2207、2209、2211及2301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调整为10手。

07

关于征集期货法律研究课题合作单位的公告

2022年3月7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公告,为加强期货市场相关法律问题研究,郑州商品交易所拟公开征集课题合作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内容

课题题目:美国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监管体制研究

主要内容:根据美国CFTC监管权演变的历史,深入分析美国期货及衍生品市场与大宗商品、证券等现货市场的监管边界及相关体制安排,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和法律规定,对完善我国的期货及衍生品监管体制提出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

研究周期:不超过6个月

研究经费:10万

二、课题申请

1.征集对象:课题申请单位需独立完成,不接受联合体、转包、分包等形式。申请单位须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学术科研机构。课题组参与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有既往相关课题或项目建设经验。

(3)课题组负责人具有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课题申请单位技术管理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其他同等级别职称。

(4)课题负责人须全程参与课题的指导、组织、协调、研究等工作。

2.成果要求:课题承接单位需按郑州商品交易所要求按时汇报课题研究进度,提交课题研究结果。课题结题提交物要求如下。

(1)具有一定学术意义或具有一定实施可行性。

(2)包含课题研究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图表、调研报告等可证明研究正确性的内容。

(3)所有课题研究提交物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相关规定。

(4)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郑州商品交易所所有或郑州商品交易所与申请方共有。

3.申请材料:申请单位须于2022年3月14日前将《郑州商品交易所课题研究申请表》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申请课题名称】:申请单位名称”。同时,纸质版《郑州商品交易所课题研究申请表》由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3月18日前邮寄至郑州商品交易所。

4.评审标准:郑州商品交易所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课题需求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课题承接单位。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5612586

课题申请邮箱:wangn@czce.com.cn

材料邮寄地址:河南省金水区商务外环30号郑州商品交易所

具体可关注郑州商品交易所官网公告与通知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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