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担保以儿子的名字贷款交首付买房,一年后离婚,这个贷款该怎么还
网友投稿• 2021-09-02 13:42:35 •阅读110
![](/img/%E5%A4%AB%E5%A6%BB%E6%8B%85%E4%BF%9D%E4%BB%A5%E5%84%BF%E5%AD%90%E7%9A%84%E5%90%8D%E5%AD%97%E8%B4%B7%E6%AC%BE%E4%BA%A4%E9%A6%96%E4%BB%98%E4%B9%B0%E6%88%BF%EF%BC%8C%E4%B8%80%E5%B9%B4%E5%90%8E%E7%A6%BB%E5%A9%9A%EF%BC%8C%E8%BF%99%E4%B8%AA%E8%B4%B7%E6%AC%BE%E8%AF%A5%E6%80%8E%E4%B9%88%E8%BF%98.jpg)
离婚不影响影响夫妻所承担的担保责任。根据题意,应该是夫妻用儿子的名义购房,自己交了首付,然后再以儿子名义按揭贷款。实则由夫妻双方负责按揭贷款的归还。如果我的理解没错,正常是由夫妻共同还贷,现在双方离婚,就涉及还贷问题。
贷款一年后离婚,因为房子名义上属于儿子,所以无法作为夫妻财产进行分割。这样这笔贷款如何还贷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夫妻其中一方与儿子共同还贷,另一方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直至房产拿到权证并转为抵押担保,在这种情况下,保证方也基本不会有什么风险(实际上,即使其中有一方以离婚为由提出不再担保,银行也不会接受);还有一种是夫妻双方协商好,把贷款额进行分割,共同担保各自还贷,毕竟儿子是自己的。反过来说,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好,都不愿意还贷,那么可以预见的后果是:第一是儿子上了征信黑名单;第二是银行仍然找夫妻双方要求承担担保责任。(在签贷款的保证合同时,夫妻双方是独立的个体,其承担的保证责任并不会因为夫妻双方离婚而变化)。这种损人损已的事,相信不会有人愿意干吧!
因此,最好的选择是继续还贷,至于离婚后还贷额如何分割,则需要夫妻双方好好协商了!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