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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遭遇“死人”公证,房子莫名被卖!

  自己辛辛苦苦打拼、积蓄买的房子,突然有人上门说房子已经不是你的,让你把房子交出来,还把你告上了法庭,你觉得冤吗?怕吗?委屈吗?近年来,广州已有多位市民遭遇这样的窘境,房子莫名被转手,有的竟然还是原产权人“死而复活”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光明正大”卖房。昨日,越秀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何某胜等四人被控诈骗罪一案,庭审曝出的公证漏洞着实令人捏把汗。

  年近八旬的方太是本案受害人之一,她是越秀区小石街一名住户,其房子登记的所有权人是丈夫傅某。2014年6月,她突然接到法院传票,一名姓鲁的女子称,她已经购买了方太居住的房屋,要来收楼,要求方老太搬离,还将方老太告上了法庭。     方老太赶紧去查询才得知,2011年11月,一个叫容某麒的男子拿着一份所谓有她和丈夫签名的委托书和广州市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将房屋以124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林某麟,并办理了过户。2013年8月,林某麟又将该房屋转卖给了鲁某。     不过,方老太的老伴傅某在2008年10月就已过世,怎会出现在公证处?原来,这份公证书确实是在公证处办理的,当时还有自称是傅某、方老太的老人来到了公证处。方老太说,《公证书》上还注明,“傅某某、方某某在公证员面前在《委托书》上签名、按右手食指纹印”。     那么,房产证又为何落入他人手中?方老太问了儿子才知,原来,2009年1月,儿子因赌博向一家财务公司借了3万元的高利贷,同年7月,对方称本息已达9万元,并让他写了借条。之后,儿子偷偷将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抵押给了财务公司,后来他没钱还,财务公司也就没有将证件返还。2014年10月,方老太报案,同月,广州公证处撤销了公证书。     证实有假房子却要不回来     事实上,方太的遭遇并非孤例。1999年,邝婆婆和丈夫购买越秀区建设六马路的一套房。2008年12月,儿子陈某和儿媳离婚,约定由儿媳和孙女居住在房屋内。可到了2012年2月,一名姓邓的女子却跑来声称她才是业主,并出示了房产证,赶儿媳和孙女离开。     这宗房屋被转卖事件,同样有一个关键因素,就是由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2011年9月8日,两名老人来到南方公证处,办理公证委托,授权容某麒、何某胜转让房产。两名老人事后被证实是冒充的,邝婆婆的老伴早已过世。房产证也是被邝婆婆的儿子李某私下押给担保公司。     此后,邝婆婆提起了行政诉讼,将房管局告上法庭。原来,该房屋先是转到黎某健名下,之后又转卖给邓某。法院判决确认,房管局核发给黎某健房地产权证的行政行为违法,但该房屋已再次转手,为维护市场稳定,不予撤销房产证。邝婆婆只能另寻途径索赔。     身份证无法读取仍可通过     据了解,南方公证处一名公证员在就邝婆婆房产被转卖一事接受警方询问时表示,2011年9月的一天,有自称邝婆婆夫妇的两个老年人来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公证员要求二人提供相关证件。除了身份证芯片有机器进行辨认外,其他证件通过人工辨别真伪。而正是两张身份证,当时无法读取,两人称可能是失磁了。公证员称,这类情况经常遇到,其在辨认其他证件时未发现异常,于是受理了该业务。     事实上,正是因为公证员的疏忽,“死人公证”时有发生。除了本案涉及的两宗冒名公证外,2015年,信息时报曾报道一个过世17年的人“出现”在广州市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公证文书上清晰写着“×××在本公证员面前”,事件之后引发行政诉讼。     对此,有律师表示,如果房屋经他人恶意转手,几经转手之后,如果买家是以正常市价购买的善意第三人,则原房主一般难以要回房屋。原产权人可向恶意出售自己房屋者索赔。如果公证处存在“死人公证”等过错情形,也可起诉公证处索赔。     不肖儿子加上公证人员的失职令人痛恨,让原本属于自己的房子都没了,业主们真的要小心了!但是我们要注意到,最大的黑手,正是这些所谓的财务公司、担保公司,一直以来广州贷款第一平台助贷网小编对这类贷款机构的行为规范性表示质疑,而本文中的财务公司、担保公司不止于操作规范问题,更是用了不法的诈骗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心黑手毒令人震惊!所以,小编呼吁市民贷款一定要找正规的贷款机构或平台,不仅要合法,还要可靠,不要以为他们有营业执照就是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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