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贷款知识

杭州一对夫妻花800多万买叠墅,结果贷款办不下来……

张女士求助:上个月我定下了九堡某楼盘的房子,已经签下定金协议了,现在因为银行贷款贷不下来,迫于无奈想放弃,可开发商不愿意退定金……

20万定金对我们工薪阶层而言,不是小数目,就这样打水漂了很心痛。能不能请快报帮我支支招?

银行贷款出问题,20万定金打水漂?

张女士和丈夫都是杭州人,今年准备购入属于自己的第一套房子。2个月前,他们看中了杭州江干区九堡附近某楼盘的房子。

“我们看中的是该楼盘的叠墅户型,估算起来,总价还是比较高的,可能需要贷款500万左右。”张女士说。为了心里有个底,张女士联系到了开放商的销售并上交了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等材料,请对方帮忙询问参考一下。销售告诉她,贷款是没问题的。

受访者供图

到了5月初,开发商通知已经拿到了预售证,张女士和丈夫便缴纳了20万元的意向金。“为了早一点选房、落位,我们马上就交了意向金。并也准备好了300万左右的首付款。”张女士表示,“当时销售说,在正式开盘前,意向金是可以退的。”

到了5月底开盘时,张女士前去将意向合同转为了正式的定金合同,一切按部就班。

周末一过,张女士和丈夫便前往银行准备办理按揭贷款,没想到,一连跑了几家银行,都说办不下来。“银行的工作人员给我的答复基本都是一样的,说我们俩的银行流水不达标,贷500万贷不下来。除非把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重新开过。”张女士说。

贷款贷不下来,就只能提高首付了,可张女士这边实在也凑不出钱了,于是和丈夫商量着,能不能把定金退回来,结果,张女士和丈夫几次前去协商,都不欢而散。

“开发商觉得,贷款贷不出是我们自己的问题,没办法退款的。合同约定的时间过了,还可以我们发了催款通知。”张女士说,“20万对我们工薪阶层而言,不是一个小数目,我觉得,哪怕扣几万块钱的违约金,手续费也可以。这20万就这样打水漂了,实在是有些肉痛……”

开发商销售:贷款可以贷,这是找借口

记者随后也联系上了开发商的销售李小姐(化名),李小姐表示,张女士是自己的客户,对于整件事很了解。她对张女士前半段的表述没有异议,但是银行贷款贷不出这个情况,李小姐却是另一番表述。

“在4月份的时候,张女士确实把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的等资料给到我,我也帮她去问了,贷款500万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包括认筹意向金在开盘前可以退,也是和她讲清楚的。”李小姐说,“在开盘当天,张女士也过来了,将意向合同变为了定金合同。”

“关于贷款问题,我也帮她问了好几家银行,我所了解到的是,是可以办出来的。”李小姐说,“她说流水不达标,但是银行对流水的要求也有区别,某些银行是可以办的呀。”李小姐认为,张女士是想反悔了,才拿贷款问题做借口。

关于退定金的问题,李小姐也表示,自己和经理都知道这件事情:“我们集团也是大公司了,这个问题也已经向上反映了,我本人是没有这个权限说可以帮助办理退款的。后续还会和张女士继续沟通、协商。”

定金到底能不能退?听听律师怎么说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在现实中属于民事纠纷多发领域,其中类似于本案购房者反映的定金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也相当多。” “律师来了”签约律师,浙江民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伟锋表示。

<section https:="" mmbiz.qpic.cn="" mmbiz_jpg="" rbazv5byt9o0olpxrejr29tt43k545avqoskfmetlyxrzapx1chnzrpwjlicojnjmhunrs7upipmxic4sdquuia8q="" 640?wx_fmt="jpeg&quot;);box-sizing:" border-box;"=""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 margin: 0px; padding: 0px; width: 144px; height: 144px; border-radius: 100%; background-position: 0% 19.4444%; background-repeat: no-repeat; background-size: 100%; overflow: hidden; background-image: url(&quot;&quot;);">

宋伟锋:“律师来了”签约律师,浙江民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隶属婚姻家事、公司业务工作室。擅长传统家庭婚姻类、侵权类、合同类案件以及公司股权类架构设计等法律服务,同时专注于互联网电商平台领域,熟悉互联网项目运作模式流程以及风险防控。

下面我们来进行一个简单的剖析:

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法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双方是具有法律的拘束力,合同双方应当依据合同进行履行。如若在合同履行中,合同中约定有定金条款,那么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定金罚则”。

在一般情况下,因为购房者无法履行支付购房款的义务,导致购房合同无法履行的,房开企业自然有权不予退还购房者支付的定金。

但是根据购房者的陈述,这个情况需要特别注意:

购房者意向金支付的时间很关键

如若购房者意向金支付时间晚于房开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双方均同意将意向金转为定金的约定则有效,后银行贷款没有办理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购房人就应当根据“定金罚则”承担不利后果,即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如若购房者缴纳意向金是早于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则会因为开发商涉嫌违规操作,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收取相应的意向金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商应当返还因此收取的“意向金”或者“定金”。

最后,现在由于房价高企,一套房子的价值已经需要掏空“六个口袋”,购房行为不得不慎之又慎。律师建议购房者在购房之前应当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包括核实自身贷款能力、开发商预售许可证是否已经取得、当地政府关于房地产相关的调控措施等事项,在了解清楚之后再行签订协议并支付款项,才能规避相应的法律风险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