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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被人为制造成老赖应该怎么办?

    这5步曲,就是现在一个民营企业在客观上不注重现金流管理,在主观上太信任银行所谓转贷的承诺,最后造成的经营困局和现金流断裂的困境。

    自身在银行工作多年,也管理过多家民营企业,就这也同样吃过银行的亏。所以啊,给很多民营企业的创业者讲,深刻理解银行是锦上添花的,尤其是针对民营企业,觉得稍微有点不对,银行是跑得最快的那一个。       民营企业借款现金流管理不及时,导致的悲歌五部曲       银行所谓不转贷是造成危机的起始,民企不理解银行的金融逻辑,银行是希望到期后能如期拿到贷款本息,而不是抵押物充足,就会无限资金供给。所以如果到期时现金流不能跟上,归还不了借款,一样会造成逾期,一样会变成坏账,同担保物是否充足,没有任何关联。       所以企业在向银行申请借款时,记得应该向两家以上,不同还款时段去申请两笔以上的借款,这样可以形成现金流的相互垫付。在本题中企业估计就是一笔贷款,一笔到期,现金流不足,结果被银行以借款逾期为由向法院起诉了,这种诉讼一般来说都是银行胜诉。       在过去,银行给民营企业进行放款时,一般都会要求民营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者股东,进行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有一些要求更加过分的银行还会要求法人或者股东的家属也一并签字担保。结果在法院起诉后进行判决,那么法人个人或者股东个人以及家属都变成了连带责任的还款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负有同等还款责任。       这就是银行对于所谓民营企业放款的风险管理,只要一笔借款还不上,从企业到个人到家庭,都变成了所谓被告,都变成了失信被执行人。截止到目前,这种状况也没有得到有效改善。       那么在法院判决后,应该要处置担保物了。此时处置担保物价格肯定比其原价值要大为缩水才能出售出去。如果不足,部分企业和法人及股东还在补足。在没有完全履行还款责任之前,有可能还被法院进行限制三高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就像王思聪控制的普思公司在法院败诉之后,公司实控人王思聪同样被限制三高,原因就在于签署了担保,这就叫祸及九族啊。       这5步曲一一环扣一环,构成很多民营企业的悲歌。从中应该吸取到什么教训呢?       1.如果向银行借款,一定要在还款日之前做好现金流管理,手里要储备一笔还款资金。不要太相信所谓银行的续贷承诺。现在监管都是要求借款到期先还款,后重新借款。       2.如果可能,向两家及以上银行申请不同笔数的多项贷款,错开还款日期,这样可以方便现金流管理。       3.争取在申请借款时,不要将企业法人或股东进行无限连带责任的担保承诺。可以在外安排担保公司,或者利用政府扶持的政策进行增强信用的措施。       4.如果在遭遇起诉后,及时同法院进行沟通,争取达到协商分期还款,给企业一些发展时间。不要任由进行拍卖抵押物。       总结:民营企业在创业过程中,切记不要将创业风险和家庭风险联系在一起。这样即使在遇到困难后,还能有一些外部资源的支持,或者可以及时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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