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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小贷公司步入良性发展“快车道”

自2008年11月宁波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至上月末,全市已批准设立42家小额贷款公司,5年来累计发放贷款6.4万笔共1047.7亿元,为促进宁波市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发挥多项积极功能

  “今年7月底,我以总价140万元的价格从法院拍得了江东区的一处房产,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向小贷公司申请了115万元贷款,付清了拍卖款,然后向银行办了按揭手续,再将贷款还掉,成功完成了竞拍。”市民刘先生说。

  据江东民和汇通小贷公司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公司积极与法院合作,帮助司法拍卖参拍者筹措短期资金,有效解决了有意参拍者最终因资金短缺被迫退出竞拍的问题。

  市金融办的资料显示,5年来,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挥了三大功能:首先,拓宽了民间资本“阳光化”的投资渠道。

  试点以来,宁波市民间资本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积极性非常高,42家公司的股东绝大多数为所在县(市、区)的大型骨干民营企业,小额贷款公司为宁波充裕的民间资本提供了宽阔的正规金融投资渠道。宁波市小贷公司借助发起股东的行业优势,以股东上下游企业为市场基础,积极开拓专业化市场,实现了市场对象的多元化。

  其次,充分发挥了“支小支农”的重要作用。5年来,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立足于服务小微企业与“三农”经济,累计服务小微企业2.3万户,农户近1万户,户均贷款余额130万元,满足了小微企业与“三农”的资金需求。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坚持与银行等机构差异化发展,充分利用股东在当地行业内的影响力与地缘优势,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基本做到3天以内放款,尽力为客户提供融资便利。

  此外,小贷公司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稳定方面也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数量少,但对县域经济的贡献大,人均税收贡献名列宁波市生产型服务业的前茅。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还在很大程度上平抑了民间借贷的利率水平。当前,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年化利率为13%-20%之间,比民间借贷利率要低的多,压缩了民间高利贷的生存空间,有力维护了地方经济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大力扶持强化监管

  宁波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以来,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每年安排专项财政资金,对考评优秀的小贷公司以及对小企业融资贡献突出的小贷公司给予适当奖励,尽量让小贷公司享有与商业银行相同的政策待遇。

  此外,明确小贷公司作为地方金融机构的身份地位,在司法保护、产权抵押登记、税收财务政策、使用征信系统等方面享有与其他金融机构同等的待遇。

  为促进小贷公司的健康发展,宁波市还建立了科学严谨的监管制度与监管体系。试点以来,共相继出台了小贷公司各项监管政策18个,覆盖小贷公司的市场准入、合规经营、业务创新、现场监管等多个方面。宁波市还在全省率先实行《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要求小贷公司参照银行机构的标准,对贷款风险实行五级分类,使小贷公司的经营风险暴露得更加真实、充分,规范小贷公司的资产质量管理。

  同时,在行业信息化建设方面相对领先。宁波市开发小额贷款公司“云计算”业务管理系统,各小贷公司配备统一的业务系统,以“大数据”集中处理的方式,为小贷公司提供数据共享服务。

  在此基础上,宁波市建成了小贷公司非现场监管系统,金融办工作人员通过监管系统可以实时地对小贷公司的每一笔业务进行监测,系统对小贷公司经营数据异动情况会及时预警,进一步丰富了监管部门的监管手段。从全省乃至全国来看,宁波市的小贷行业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早,相关技术也处于相对领先的地位。

  积极谋求创新转型

  尽管小贷公司取得了较好的发展势头,但业内人士认为,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加剧,不少城市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加快了业务下沉的工作力度,积极拓展小微企业、“三农”等小客户,对小贷公司形成了一定竞争压力。

  为此,市金融办在今后将以促进宁波市小贷公司“规范、提升”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小贷公司的创新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强化地方金融监管、支持引导金融创新、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积累更多的经验。

  在推动小贷公司业务创新方面,开展小贷公司同业资金拆借试点,探索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池”和公司点对点拆借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小贷公司临时性资金短缺问题;借助浙江省股权交易平台,探索发行小贷公司定向私募债券,解决小贷公司对外融资难问题,提高资金杠杆率;探索小贷公司资产转让业务,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降低不良贷款率。

  此外,在条件成熟时,宁波市还将完善小贷公司的市场准入及退出机制,以促进小贷公司的“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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