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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设立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

加大小微企业财政扶持和融资支持力度,兰州设立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专项,将原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补助专项资金增加至1000万元,用于为小微企业服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保费补贴。  从2014年开始,市级财政在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设立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专项。将原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补助专项资金增加至1000万元,用于为小微企业服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保费补贴。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小微企业新上项目、技术改造、扩大规模等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以及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包括各类商业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贴息。第一产业重点扶持农畜产品加工、流通及服务“三农”企业;第二产业重点扶持围绕大型企业配套服务和产业延伸的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小微企业;第三产业重点扶持生产性服务业和与民生相关的生活性服务业的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根据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总额、当年贴息率计算确定。当年贴息率按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给予3-5个百分点的贴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补助资金,主要针对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且费率在3%以下、100万元以内小额贷款担保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给予0.5%—2%的保费补贴。继续实施“兰州市鼓励全民创业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办法”,对实际货币投资达到15万元的初创微型企业,由市、县(区)两级财政补助5万元、累计税收奖励20万元,协调银行贷款20万元。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对达到要求的小金融机构继续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实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允许商业银行将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计算风险权重,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重点支持兰州银行发行50亿元小微企业金融债券。支持小微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商铺经营权质押、商业信用保险保单质押、典当等多种方式融资。(每日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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