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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小微贷新政:700万以内可白用10天

近日,洛阳市政府出台了新政策,小微企业还款资金紧张时,可向在洛各银行申请700万元以内的资金,免费使用10天。从4月底该政策实施至5月底,已有11家企业无偿使用了4985万元资金。  据洛阳市政府金融办银行保险科副科长马亚利介绍,为保障小微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市财政出资2000万元,设立企业还贷周转金,为洛阳市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到期还贷续贷提供垫资服务。自2014年4月末还贷周转金业务开展以来,截至5月末已有11家企业无偿使用资金4985万元。  洛阳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在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多次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洛阳市小微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办法》,从今年4月末正式开始实施。小微企业可以免费使用政府资金用来还贷款,这在全省金融领域还是个创举。  马亚利具体介绍说,申请办理还贷周转金的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确实存在流动资金暂时困难,经贷款银行确认正在办理还旧贷新手续并同意给予续贷的小微企业。企业申请还贷续贷周转资金额度,原则上每笔在700万元以内,且不超过其还款(贷款)金额的70%,使用期限为1~10日,10日内免收任何费用,且不以出资或其他形式缴存保证金或提供抵押、质押。  据了解,在洛阳的各个银行业金融机构,均可申报备案成为合作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的企业客户可以申请无偿使用政府还贷周转金。合作金融机构承诺对其推荐使用还贷周转金的企业还款后尽快给予续贷,原则上不超过10日。合作金融机构推荐其小微企业客户使用还贷周转金后,如未兑现续贷承诺,导致资金损失的,要承担还贷周转金损失风险责任。

  “洛阳市委托洛阳银行作为承办银行,在洛阳银行开设还贷周转金账户。不过,金融办正在积极引导其他金融机构增强服务企业责任意识,签订政府还贷周转金合作协议。”马亚利说,目前,除洛阳银行外,他们又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等其他2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含13家农信社、农商行)签订了合作协议,签订协议的金融机构均可推荐其客户享受这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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