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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公司合规经营1年以上 融资额可达资本净额100%

记者日前从中山市建议提案在线获悉,中山市金融工作局对邱晓明委员在中山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提案第114290号)的答复中指出,对规范经营1年以上、各项监管指标优良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额度最高可达资本净额的100%,经批准可适度放宽业务经营范围,可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理财等咨询业务,以及资产转让回购、票据贴现、委托贷款业务。  后续资金来源渠道有限  在中山市地方金融协会的协助下,邱晓明委员对中山市24家小额贷款公司发放了调查问卷。根据统计分析,中山只有1家小额贷款公司能够从银行融入资本净额40%~50%的资金,2家小额贷款公司能够从银行融入资本净额20%~30%的资金,其他小额贷款公司能够从银行融入资金余额占公司资本净额的比例为0。另外,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是金融机构,所以其只能以普通工商企业的身份向银行贷款,不能进入同业拆借市场,融资成本较高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加上小额贷款公司的增资扩股必须要在诸多股东中达成一致,所以要想靠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来达到解决后续资金问题很难。  从调查问卷的结果来看,经营业务模式单一是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存在的主要困难。小额贷款公司还是以经营贷款业务为主,利息收入成为小额货款公司主要甚至唯一收入来源。  注册资本上限调为5亿元  中山市金融工作局在答复中表示,为拓宽融资渠道,缓解小额贷款公司资金问题,根据省金融办的相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从以下渠道融入资金:小额贷款注册资本的上限由原2亿元人民币调整为5亿元,还可以从2个银行业金融机构或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融入资金,针对合规经营一年以上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额度最高可达资本净额的100%,还可以到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开展私募债及资产收益权转让融资创新业务,拓宽融资渠道,增强信贷服务能力。  另外,小额贷款公司可从投资基金融入不超过公司资本净额50%的资金,也可以利用未分配利润发放贷款,增加可用资金。目前,中山市共有3家公司通过未分配利润放贷审批,共计3477万元;有2家公司通过在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金额共23000万元;有1家公司从银行融资10000万元。  可适度放宽业务经营范围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对规范经营1年以上、各项监管指标优良的小额贷款公司,经批准可适度放宽业务经营范围,可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理财等咨询业务,以及资产转让回购、票据贴现、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一般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代理、信托代理等业务,小额贷款公司暂时还不能开展。  争取设立“网上贷”公司  中山充分用好省的小额贷款公司广覆盖试点工作政策,对“三农”和小企业融资需求大、民营经济发达、监管能力强的镇区,增设特色小额贷款公司。目前,中山市共有小额贷款公司25家,其中特色小额贷款公司有4家,在开发区设立2家,在小榄镇设立1家、在港口镇设立1家,有力支持地方中小微企业发展。关于“网上贷”为主要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迄今上级还没有相关政策,但中山市会积极向上级争取支持,推动“互联网 +”,加快推进“草根经济”创新发展,推动在“众创金融街 ”设立中山市首家“网上贷”为主要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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