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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200家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披着信用和实力都较强的光鲜外衣,上市公司对外提供贷款担保的案例也越来越多,其中最为常见的是为自己的子公司担保。据证券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一共有232家上市公司披露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而去年同期这一数字为118家。

  在贷款额度方面,这232家公司中136家涉及金额过亿元。被担保公司行业多集中在房地产、电气设备、能源等行业。5月10日,中南建设公告为其全资子公司昆山中南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用于新增房地产开发项目。同样为了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首开股份5月6日公告同意为子公司8亿元贷款提供担保。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上市公司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大。以中南建设为例,在5月10日的公告中公司表示,截至本次担保,中南建设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74.03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81.91%,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约为67.83亿元,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额为6.2亿元。  担保额度占净资产比例揭示了上市公司可能承担的风险上限,即如出现最坏的情况,上市公司可能承担的还款负担,占其家底(净资产)的比例是多少。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比例越高说明公司面临的风险可能越大。  上海一家股份制银行信贷部人士告诉证券时报记者,上市公司良好的资质和信用是银行所看重的,如果有上市公司提供担保,贷款人比较容易获得贷款,毕竟还有上市公司承担最终还款责任。不过,也正是由于这种连带责任,一些无力控制子公司经营状况的上市公司不得不承受更大风险,为子公司买单。  上海梅林于今年3月24日公告称,为子公司上海梅林(捷克)有限公司担保1300万美元,累计为其担保1800万美元。而这家子公司因为无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已申请破产清算。上海梅林提供贷款担保的理由是,为了更好地进行子公司的债权申报,中国银行就捷克梅林向中国银行匈牙利分行借款的担保事项提出追加上海梅林(香港)有限公司为共同担保人,并由梅林香港履行担保责任。  对于上市公司这类非经营性风险,常常令投资者猝不及防,甚至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业内人士建议,上市公司拟对外担保额度应提前发布公告,提醒投资者,而不是担保行为已经发生后才公告。另外,担保情况还需在年报中披露,并说明上市公司担保额度、担保占净资产比例等具体情况。(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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