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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名下无财产,可以执行老赖子女名下的财产吗?有相关法律规定吗?

  那正常情况下,子女名下的哪些财产法院是可以执行呢?

  1、通过继承父母获得的财产。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如果继承人继承了债务人的相关财产,那就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内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但超过继承财产之外的债务不需要偿还。比如债务人欠了100万债务,而子女继承了债务人的50万财产,那子女只需要偿还其中的50万债务就可以,超过50万的部分无需偿还。

  2、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把财产转让给子女。

  前面我们所说的以100块钱把60多万的房子转到子女名下,这种就是以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把自己名下的财产转让给子女,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是可以申请法院对子女的财产进行处置的。

  3、未成年子女收入来源不明的财产。

  现在有些老赖为了规避法院的追查,会把资产变换成现金,然后再通过现金买财产转移给子女。但是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当中,如果发现未成年子女没有自己的收入来源,也不是通过赠与或者其他奖励获得这笔财产,那就视同父母名下的财产。

  4、老赖所欠下的钱是用于子女开支,而且子女有收入来源。

  现在有很多父母会以自己的名义去借鉴,然后把这笔钱给子女使用。比如父亲自己借钱给儿子做生意,那这种情况下,成年子女是要承担偿还责任的,如果父母没有能力偿还,那法院可以对子女的财产进行处置。

  但是如果老赖所欠下的债务完全是用于个人行为,跟子女没有任何关系。而且子女名下的财产是通过自己合法的收入来源购买的,那法院就没有权利处置子女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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